作者ru8cl6 (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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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國立中央大學專任助理工作上問題
時間Thu Jul 26 16:29:23 2012
請問一下
應徵國科會計畫專任助理
會不會有教授強制要專任助理做當年9月的工作
然後不支付當年9月的薪水給專任助理
只付薪水到當年7月底
這樣的工作
是不是很多人也遭遇一樣的事情?
請問國科會講座黃姓教授這樣做的行為
是不是有犯法?
而且教授還自己請假很多天學校要收回薪水
教授也還沒還薪水給學校
還希望學校先把屬於教授的差旅費先匯到戶頭
最後教授還是請校長作擔保
教授後來回了專任助理一句話
:「根本沒把差旅費的問題解決
還要教授親自去跟校長談論才可以解決事情
,決定要把專任助理炒魷魚」
請問這樣的理由就可以把一個每天做事含辛茹苦的專任助理給踢下台?
學校的制度 好像有說到薪水沒還 就算擁有未匯進的差旅費及機票費
也不能先匯到教授戶頭 因薪水都沒歸還 沒理由先匯旅費給教授
專任助理的任務就是要傳達學校的制度與規範給教授
這樣的教授要炒這位專任助理的魷魚是不是太傷人了
雖然不太懂法律或勞委會的規定
但是
這種炒魷魚的理由
是不是真的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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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4.86
1F:推 geahoom:你可以寫詳細一點 我們讓媒體曝光..才能爭取權益 07/26 16:30
2F:→ ru8cl6:請問所謂寫詳細一點是什麼意思? 07/26 16:41
3F:→ ru8cl6:geahoom大大 詳細的細節應該要寫哪些呢?謝謝! 07/26 16:42
4F:推 b7710182:就是事情的從頭到尾~教授名字實驗室名字都出來吧~(誤 07/26 16:46
5F:→ ru8cl6:真的希望可以不寫出教授的名字 因為應該不只是這一位專任助 07/26 16:50
6F:→ ru8cl6:理受害 很多人也都一樣的狀況 很多人都是這樣被坑薪水的 只 07/26 16:51
7F:→ ru8cl6:是大家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而已 這樣這些老闆照樣繼續逍遙 07/26 16:52
8F:→ ru8cl6:法外 都稱呼為教授 還這樣對待專任助理 實在是太無情了 值 07/26 16:53
9F:→ ru8cl6:得嗎 難道這位教授的名譽就是這樣得來的嗎?? 07/26 16:54
10F:→ ru8cl6:只知道是一位國外教授 好像名字很像女名 07/26 17:21
11F:推 jasonyyy:國科會的聘僱合約應該是一年吧?沒有特別原因應該不能解聘 07/26 17:30
12F:→ ru8cl6:國科會計畫是到2014年7月底 那位專任助理進去擔任的時候是 07/26 17:32
13F:→ ru8cl6:當年3月的時候,所以只先簽到當年7月底 那位教授早已跟專 07/26 17:34
14F:→ ru8cl6:任助理說要炒魷魚了 然後後續還一直拼命要專任助理做後幾 07/26 17:35
15F:→ ru8cl6:個月的工作 07/26 17:35
16F:推 geahoom:有很多人受害嗎? 我認識的都沒有這種情況ㄟ 07/26 18:14
17F:→ geahoom:而且你不說出來 那麼這篇文其實沒有意義了.真的~~ 07/26 18:14
18F:→ ru8cl6:那剛好你認識的人都比較好運 比較會保護自己 07/26 18:43
19F:推 geahoom:我認識的助理超過十個在不同單位XD 07/26 21:55
20F:→ geahoom:我認識的他們老闆都很好 不用保護自己 07/26 21:55
21F:推 ncuman:不用保護自己 = =,認識十個就可以以偏概全? 07/26 23:31
※ 編輯: ru8cl6 來自: 114.32.184.86 (07/27 10:27)
應讀者要求修改掉系所名!
※ 編輯: ru8cl6 來自: 114.32.184.86 (07/27 10:27)
22F:推 geahoom:所以全中央都很糟才不是以偏蓋全?那就NCUMAN來公布真相吧 07/27 12:30
23F:→ geahoom:他們老闆人都很好>所以>不用保護自己<=這邏輯叫以偏概全? 07/27 12:32
24F:→ geahoom:好吧 當我說錯 我道歉以你們說的為準我說的都錯了SORRY 07/27 12:33
25F:→ geahoom:以上本人言論已提出道歉 其餘本篇所有法律責任不予負責 07/27 12:34
26F:→ ru8cl6:geahoom大大及ncuman大大非常感謝你們為這件事擔心 07/27 13:46
27F:→ ru8cl6:geahoom大大你的朋友們比較好運 遇到這麼好的老闆 不會亂怪 07/27 13:48
28F:→ ru8cl6:罪自己的助理 本篇的專任助理 老闆比較不會把錯往身上攬 只 07/27 13:49
29F:→ ru8cl6:好這樣把錯怪罪到專任助理 這樣老闆比較好下台階囉 07/27 13:50
30F:→ ru8cl6:希望大家只要針對這位教授對專任助理的態度就好 謝謝大家~ 07/27 13:52
31F:→ ru8cl6:geahoom大大 非常感謝您 其實真的有法律的問題 強制罪 07/27 13:54
32F:→ ru8cl6:必要時 違規的人總逃不過老天的眼睛!!! 07/27 13:55
33F:→ ru8cl6:也許這位老闆的名譽真的很響大 老闆並不想把自己的前途毀了 07/27 13:56
34F:→ ru8cl6:所以只好犧牲這位專任助理的名譽 讓大家都不敢聘用這位專 07/27 13:57
35F:→ ru8cl6:任助理 07/27 13:57
※ 編輯: ru8cl6 來自: 114.32.184.86 (07/30 12:41)
※ 編輯: ru8cl6 來自: 114.32.184.86 (07/30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