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tr (假睫毛女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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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我挑人拍"碩士狼廁所遭逮 下跪求饒
時間Thu Jul 15 17:28:49 2010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100715120150
記者:林志偉 桃園 報導
中央大學一名研究生,這個月12日,躲在學校警衛室廁所,拿相機從隔板下細縫,
偷拍女生上廁所,女學生被嚇得花容失色沒想到男學生卻說,他不是每個都拍,
對象都是挑過的讓女學生氣得報警,男學生這才知道事態嚴重,在警局下跪求饒,
但被害女生堅持提告,要讓他永遠記取教訓。
兩腳跪地、磕頭求饒,他就是偷拍女生上廁所,被當場抓到的周姓研究生;校方表示,
最重將處2大過,留校察看,只是聽到學校有偷拍狂,女大生很害怕,卻更生氣。
大學生:「好恐怖喔!怎麼會這樣子?」記者:「如果被偷拍,也會堅持提告?」
大學生:「一定會的!」被不明人士侵犯隱私,有誰不生氣?當時女學生運動完,
到警衛室後方的「男女」共用廁所上廁所,但周姓碩士生早就躲在隔壁間,
拿相機從隔板下的縫隙偷拍,女學生聽到怪聲,低頭往細縫一看,發現有人偷拍,
大喊「變態」,沒想到對方竟回答,「不是每個都偷拍,他是挑人拍的」,
讓被害女學生氣炸,馬上報警逮人。
被扭送警局後,男碩生才驚覺事態嚴重,接著雙腿一軟,下跪請求原諒,但怎麼拜託
怎麼道歉,被害女生不願姑息養奸,認為有高學歷的人,卻做出偏差行為,堅持提告,
要讓他記取教訓。
我是分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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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是當事人朋友
如果對於校方"真的"只記兩大過或者留校察看我單方面覺得會不會有點過輕了吧?
這種惡行惡狀如果只是記過處分我相信對於許多正常學生而言根本是不痛不癢的
反正我記了過我還是繼續拍 沒搞到退學前都是百毒不侵
碩士文憑照拿 試問出社會後又是一個如何大的隱憂?
更何況透過八掛版鄉民們指證歷歷的說這位周同學已經不是初犯 之前有過案例被校方
河蟹掉,難到校方這次還要繼續包庇嗎?校譽固然重要,但此次若不嚴懲
那學生是否都要人人自危,上個廁所還得防側錄針孔?以後新生還敢將中大列入考慮嗎?
對於這種敗類實在需要接受嚴厲制裁 開除學籍 退學處分對這件事而言都只是剛剛好而已
也對於中大學生不啻也是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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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ngchichuan:投書給校長阿 07/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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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csgril:學務長是獎懲委員會主席 (不過依規章 應該是最輕1-2大過) 07/1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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