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re1982 (考試何時結束?)
看板NCULG
標題[問題] 今天看到的一個PTT事件
時間Thu Nov 15 22:42:19 2007
就是有一個L板友
在合購版開全省的團
(先簡介一下合購,就是有一個人要買東西,
但是想找人湊數量以爭取到折扣或免運費,
因此在網路上找人,自己當主購負責聯絡賣家並匯款,
另外自己再跟團員收錢,有時會多收5元雜費做為聯絡費用,
貨到時再負責交付給團員。 )
L主購開的團最後有4000多支的髮夾
這麼多的數量...照理說網拍賣家一定會給更優惠的折扣
但L主購還是跟團員收原價
所以1.其中的差價到哪去了?
2.又或是L有向網拍賣家收回扣(例如:給她的髮夾不用錢)?
1.算是營利行為嗎?團員可以告她的法源依據?
若是2.收回扣可以告她嗎?法源依據?
主購跟團員之間到底是契約或是其他法律關係?
買賣契約存在主購跟網拍賣家間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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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民法基礎不好,不太確定我原本想的對不對,
麻煩有唸書的人回答一下我的疑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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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30.93
1F:推 LoveBea:學姐有難~~所上的民法強者快快現身啊~~~ 11/15 23:18
2F:推 sy018951:特訓班班主~上! 11/1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