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rfly (細枝小葉)
看板NCU97Stat
標題國立中央大學校友證申請
時間Thu May 27 17:01:27 2010
本校之校友證依校友身分不同,分為一般校友證與學員校友證兩種。
申請資格:
一、凡本校正規學制畢業之校友及退休教職員均可申請一般校友證。
二、凡於本校推廣教育學分學程結業者,得申請學員校友證。
申請程序:
一、填具校友證申請表(如附件),並備妥身分證正面影本、畢業證書或學分結業證明影本
,
以及證件照片各一份,親至本校秘書室校友聯絡組辦理。
二、採通訊申請者,請備妥校友證申請表暨相關證件影本,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以掛號郵件寄至「國立中央大學秘書室 校友聯絡組 收」。回函寄件地址需填寫
有專人簽收之處。
申請費用:結合悠遊卡功能之一般校友證,收取費用新臺幣100元。
其餘卡別,則為免費申請。倘若遺失或毀損,得申請補發。
所有卡別補發換證時,需收取費用新台幣100元整。
校友持校友證者,憑證享有本校對校友提供之下列優惠與服務。
一、 校園停車優惠
校友憑證開車入校予以每四小時30元、每八小時60元之停車優惠(餘依此類推)。
VIP校友以個別簽呈申請車輛入校貴賓證,予以免費優惠。
二、校園住宿優惠
校友憑證申請招待所與中大會館住宿,以現行收費標準再打九折優惠。
三、校園場地、設施借用優惠
校友借用校內之集會場地、設備器材及體育設施以個別簽呈申請者,費用得酌予
減免。
個人使用校內各體育場地設施(如游泳池、羽球館、網球場、體適能健身教室)
之費用比照在校學生標準收取。
四、免費電子信箱
五、圖書館閱覽
僅限進館閱覽,不含借書。持一般校友證者,若欲借書須另繳3000元保證金及
300元手續費。
持學員校友證者,進館閱覽另有規定。
六、校友以社會人士身分修讀本校學分課程者,學分費五折優惠。
七、商店優惠(詳見附檔)
注意事項:
校友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偽造或轉借。
違反前項規定者,將予沒收校友證,並於二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本校校友證之管理單位為秘書室校友聯絡組。
本注意事項經本校秘書室室務會議通過並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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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45.172
1F:推 remay:快要不是學生了, 我要學生優惠 >"< 05/27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