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e5650 (FS)
看板NCTU_ITL
標題Re: [問題] 交大科法所面試問題
時間Sat Mar 5 20:38:33 2011
關於大四上成績的問題
老師說有兩種方式
一個是將成績單郵寄到科法所 並在信封與成績單上註明是「補件」
這份成績單就會放到你的資料袋中
另一個作法 是等你口試當天 再自行拿進教室給老師參考
我想 結合這兩種作法應該也是可以的
就是你當天報到時將成績單拿給工作人員 說明是補件
以上三種 看你喜歡什麼方式囉~
※ 引述《louis123321 (沈胖胖)》之銘言:
: 就是我的備審資料有附一張歷年成績單上去,
: 但是大四上我同時也修了台大法律系的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二)
: 憲法
: 勞工法
: 以上四個法學科目,
: 也就是說我現在成績單上多了幾分法學科目的成績,
: 面試時允許學生再準備一份成績單給老師看嗎?
: 還是要自己口頭額外跟老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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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87.246
1F:推 louis123321:謝謝~~~ 03/05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