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123321 (沈胖胖)
看板NCTU_ITL
標題[問題] 交大科法所面試問題
時間Fri Mar 4 20:32:52 2011
就是我的備審資料有附一張歷年成績單上去,
但是大四上我同時也修了台大法律系的
民法總則
刑法總則(二)
憲法
勞工法
以上四個法學科目,
也就是說我現在成績單上多了幾分法學科目的成績,
面試時允許學生再準備一份成績單給老師看嗎?
還是要自己口頭額外跟老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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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83
1F:推 jeanne0919:都可以,可以走進去的時候就交上去。不過,面試的時候 03/05 16:25
2F:→ jeanne0919:老師手上就會有你之前送上的書面資料(所上每位老師都必 03/05 16:26
3F:→ jeanne0919:須先看完大家的資料才評分,決定誰會進入複試,所以原 03/05 16:27
4F:→ jeanne0919:則上你的資料每個老師都會看過)。如果你自己覺得很重要 03/05 16:27
5F:→ jeanne0919:想要再次強調的話,當然也可以口頭講囉。 03/05 16:27
6F:→ jeanne0919:另外,如果你修了那幾科,成績表現不理想的話,也要想 03/05 16:28
7F:→ jeanne0919:好要怎麼解釋;表現得好的話最好。也可以向老師報告當 03/05 16:29
8F:→ jeanne0919:時的選修動機跟報考科法所的關聯性。 03/05 16:29
9F:→ louis123321:謝謝~~~ 03/0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