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ergirl (貓貓)
看板NCTU-STAT98G
標題[情報] 學校沒教的事-交通規則
時間Tue Dec 1 20:20:00 2009
不要逆向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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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
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
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者。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
十一、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
那個那個~~
新竹的拖吊場在:
新竹市牛埔路247巷12號
計程車費
約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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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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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36.75
1F:推 smallvc :呵呵!~╮(′~‵〞)╭ 12/01 21:06
2F:→ smallvc :謝謝!我今天知道不能逆向停車! 12/01 21:08
3F:推 unknowing :真的喔@@ 我常常這樣耶 XD 12/01 22:54
4F:推 newH2O :小偉親身示範 就甘心ㄟ 12/0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