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7226 (YES 加油)
看板NCTU-STAT95G
標題[公告] 註冊
時間Mon Sep 3 09:40:34 2007
96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須知(舊生)
開始上課:9月10日(週一)
一、選課
請參照課務組網頁選課說明辦理。
二、繳費
1.學雜費、住宿費、保險費等之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96.08.30-96.09.12)自行上出
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
http://140.113.103.55/cashier/或台灣企銀e-bank學雜費網站
https://sch.tbb.com.tw/system/index.aspx下載並透過指定途徑完成繳費(請參
考出納
組網頁-學雜、學分費繳費作業流程)。已有台企銀帳號且已申請自動扣繳者,如果
未在
繳費期限內繳款,台企銀將依繳費單上訂定之自動扣款日(繳費期限後)辦理扣款。
* 本校學生繳費單學生帳號共14碼,前四碼學雜費固定為8105,學分費固定為8107,
戶名:國立交通大學學雜費專戶
承辦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大學部延修生應先繳費(平安保險費)。
2.(碩博士生、教育學程、選讀生)學分費、大學部延修生之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個
別指導費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96.10.19-96.10.29)自行上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
http://140.113.103.55/cashier/或台灣企銀e-bank學雜費網站
https://sch.tbb.com.tw/system/index.aspx下載並透過指定途徑完成繳費(請參考出納
組網頁-學雜、學分費繳費作業流程)。
3.就學貸款:根據學雜費繳費單上的『就學貸款可貸金額』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
手續;銀行對保後請務必將以下資料於96年9月12日(註冊截止日)前繳至生活輔導組才算
完成貸款手續,資料不全、逾期皆不予受理。
(1)已完成對保手續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
(2)學雜費繳費單(暫不需繳費)
(3)就學貸款申請表( 至生輔組網站登錄資料後下載)
http://140.113.101.118:8080/83/
(4)近三個月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請者)
若有問題,請參考生輔組網頁
http://www.cc.nctu.edu.tw/%7Escahss/
就學貸款業務諮詢:03-5712121分機31405楊小姐。
4.生活輔導組每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與5月中旬到6月中旬受理在校生申請次學期學雜費
減免及公費生優待。減免身份已變動或新發生等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者,請依生
活輔導組網頁公告規定與期限辦理。
生輔組網頁
http://www.cc.nctu.edu.tw/~scahss/
5.欲辦理休學者,若於開始上課前辦妥休學,得免繳費。開始上課後辦理休學者,應先完
成繳費方得辦理。本學期入學新生欲辦理休學者,應先繳交1/3學雜費基數,取得學籍後
才能辦理休學。
三、兵役
第二學期入學新生、新核定之碩士班逕讀博士學位同學、休學復學生等男生(滿40歲、已
服補充兵或已服替代役者除外),請於開學後兩週內攜帶身分證至教官室辦理兵役緩徵或
儘後召集,若未辦理相關責任請自負。
延長修業:延畢生(大五、碩三、博五以上同學),每年申請乙次(期限僅一年)。
博士生需於取得學位前一年,配合預官考選報名時間辦理資格登錄作業,否則博士不具預
官資格。
四、延期註冊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開學後3天註冊截止。
本學期入學新生未如期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在校生因故未完成註冊(繳費)者,須憑請假
證明辦理延期註冊(繳費),並以開學後兩週內為限,逾期未註冊者依規定退學。
五、學生證貼註冊標籤
1.辦妥上列程序後,請持學生證至註冊組貼註冊標籤。
2.可由班代表至註冊組領取註冊標籤轉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未完成註冊處理,應予退學
1.繳費期限截止後經清查確定未繳費者。
2.加退選截止後經查核選課學分不足者。
業務連絡:註冊組(03-5131461~5 五線,校內分機31461~31465,
[email protected])
(校內分機) 課務組(31668)、出納組(51805)、生活輔導組(減免:50804、就貸:50856)、
教官室(50703)
交通大學電話總機:03-57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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