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i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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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警車輾斃酒醉路倒男 頭顱胸部重創
時間Mon Jul 6 08:01:37 2009
警車輾斃酒醉路倒男 頭顱胸部重創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61787/IssueID/20090705
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縣警局警員吳呈洋,昨清晨開警車回派出所途中,未料男子湯承
恩醉倒馬路上,吳沒看見竟從湯男身上輾過,造成湯頭顱和胸部重創不治。湯母拿著兒子
身分證哭訴:「警方要將心比心,給個公道。」
暗夜悲劇
肇事警員吳呈洋(35歲)任職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他接受調查時指出,當時死者湯承
恩(28歲)穿黑色上衣、深藍色牛仔褲倒在路口,加上天黑,他根本沒看到有人躺在馬路
上,等右前輪壓到東西跳動一下,下車察看才知壓到人,立即打119救人。
湯承恩被救護人員送醫時,還有些微氣息,但因頭胸遭輾壓,
搶救至清晨5時40分仍告不治。檢方相驗,死者頭顱破裂,胸部嚴重血胸,
將於下星期解剖確定死因。而醫院抽血檢測,湯男酒測值為0.63(標準值0.25),警方初
步認為是酒醉路倒發生不幸。
死者家屬得知是警車肇禍,怕警方袒護自己人,不但向媒體投訴,湯男姊夫趕到現場見處
理警察沒在地上標記車禍相關位置,認為警方處理馬虎,還自己拿黃色油漆在地上劃記號
,保全證據。
桃園縣警局副局長吳坤旭表示,警方均依規定流程詳細採證、拍照、測繪,並不需要在路
面上標記。據調查,吳當時是紅燈起步左轉,車速約只有30公里;而根據鑑識人員丈量,
死者倒地被壓位置到警車煞車停下位置相隔約4公尺,顯示警車車速並不快。
警方調查,吳呈洋昨凌晨備勤,4時許因同事林智勇不舒服,吳便駕巡邏車
載林回中壢市住處,卻在回程出事,屬執行公務,故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吳呈洋移送法
辦。檢方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出事地點在中壢市金鋒五街左轉中山東路三段路口,當時吳連忙煞車下車察看
,見湯男卡在右後輪下,立即報案。吳呈洋沮喪向同事說:「幾分鐘前經過還沒事,怎麼
也沒想到回程時路上卻躺著一個人。」
友怕出事未料成真
中壢警分局調閱附近商家監視器,看到湯男在凌晨4時21分開著黑色賓士轎車停在中山東
路
三段五十巷口附近,車沒熄火便下車往前走,未料兩分鐘後在58號前被警車壓到。警研判
當時湯男可能想找地方小便,不勝酒力倒臥路上。
死者湯承恩有殺人未遂、強盜前科。其柯姓友人向警方表示,昨凌晨湯男和朋友
到KTV喝了不少酒,結束後湯男開車回家,柯因不放心隨後開車跟去看,經出事路口時
,就看到有一個人躺在馬路上,當時不知是湯男,還在金鋒五街和吳呈洋開的警車會車而
過,接著就發生車禍,柯還下車看熱鬧,沒想到被壓死的人就是湯承恩。
湯承恩的母親在殯儀館哭訴:「警察要將心比心,如果是他們的親人被撞死,會怎麼辦?
警方要給一個公道。」
當警察十幾年 一時大意「大家都倒楣」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5/art_id/31761799
開警車不慎輾死人的龍岡派出所警員吳呈洋,警員班畢業,當警察已十幾年,
調任龍岡派出所一年多。平鎮警分局吳呈洋的同事表示,吳呈洋表現正常,和同事互動良
好,這次備勤班送生病同事回家,怎知路上會躺個人,「只能說大家都很倒楣。」
吳呈洋老家在苗栗,有一對二歲和三歲兒女,他為了就近照顧家小,已向上級申請
統一調動,希望回苗栗家鄉服務。
派出所內氣氛低迷
吳呈洋的同事說,龍岡派出所轄區因軍營多,治安狀況還算單純,故備勤事情不多,吳見
同事生病,好心送同事回家,沒想到回程會出事。
同事指出,吳呈洋為人平實,鮮少和他人計較,因一時疏忽,不但要面對刑事責任,還有
民事賠償問題,讓同事們都很難過,派出所內氣氛低迷,不知該說什麼好。
一名同事感慨說:「警察碰到這種事反成弱勢,有時社會大眾還不諒解,讓人覺得很無奈
。希望他能設法和死者家屬溝通早點解決。」
記者吳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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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好~~~
只是警察很衰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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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赤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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