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i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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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活動]98/03/14多益測驗注意事項
時間Mon Mar 9 11:52:56 2009
98.03.14多益測驗考生注意事項:
考生應攜帶之物:
* 有效之身分證件,僅限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 2B鉛筆及橡皮擦。
* 考生請憑:准考證(需張貼一張二吋近半年內之彩色半身脫帽相片及簽名)
及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 注意 ★★★
攜帶其他替代身分證件(例如:駕照、健保卡、員工識別證…等等),
一概不接受。
2.◎ 測驗日期:98 / 03 / 14(六)
◎ 測驗時間:14:00PM~16:30PM
◎ 使用場地:管理學院大樓-2F- 212 3F-331.332
◎ 測驗地址: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 測驗人數:116人
◎ 測驗當天聯絡人:林芳朱同學 0912-741-689
考生請詳閱 以免損失你的權益
一 為使參加TOEIC多益英語測驗(以下簡稱本測驗)之所有考生明確知悉考場應遵守之事
項
,特訂定TOEIC多益英語測驗考場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正式測驗前15分鐘開放入場,進入考場前請恪遵如下要求:
1.正式測驗時間約150分鐘,中間沒有休息時間,中途離場後不得再進場。
測驗中不得飲食、飲水。
2.請考生不要攜帶貴重物品赴考;手提袋、背包及飲料等一律置於考場外
(或監試人員指定之地點),不可攜入考場。TOEIC考場正式測驗時為清場
且封場狀況,但對上述置外考生物品之遺失不負保管之責。
3.進入考場應試請攜帶:准考證正本、有效身分證件正本、
2B鉛筆及橡皮擦。
4.請勿攜帶電子計時器入場,個人重要物品,如皮夾、手機可攜帶入考場。
手機、手錶報時功能及各項電子用品一律關機,測驗期間如發生聲響,
本測驗將不予計分。
三 本測驗有效身分證件唯有二: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注意:攜帶其他代替身分證件(例如:駕照、健保卡、員工
識別證、學生證…等等),一概不接受
四 無本測驗之准考證及有效身分證件不得入場應試,未帶准考證者,可至服務
台或監考人員處辦理准考證補發。
五 准考證上須貼好照片並簽名,照片必須是兩吋、彩色、脫帽相片
紙的證件照,未帶照片、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辨識困難者不得入場應試。
六 如正式測驗時間為09:30 (13:30)開始,考生於09:30 (13:30)後抵達考場
者視為遲到,不得參加測驗,並取消測驗資格,考生不得要求退費或延期考試。
七 測驗中不得有窺視、傳遞小抄、任意調位、抄襲、夾帶或交換試題、答案卡等舞弊
行
為,違者取消測驗資格,且成績不予計分。如有代考行為,代考者與考生本人三年內均不
得報名參加本測驗。
八 正式測驗試題本分兩部分:1.聽力測驗2.閱讀測驗,請遵守本測驗「禁止跨越考區作
答」之規定;亦即進行聽力測驗時,考生不得翻閱試題本至閱讀測驗部分;以此類推,違
者成績不予計分。
九 考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不得逗留場內或在場外高聲喧嘩或有圖利他人作弊等不
正當行為,違者該次成績不予計分。
十 意圖或已將試題本、答案卡或錄音帶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錄下試題者,取消測驗資格
、成績不予計分,且五年內不得參加本測驗。
十一 測驗時間約兩個半小時,中間不休息。未經許可,不可中途離場或交卷,違者不予
計分亦不退費。測驗進行間,如因不可抗力離場,須經監試人員許可,所致測驗時間之短
少將不予補足。 考生應舉手示意監試人員,並請留在座位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檢查後安靜
地離開考場。
十二 測驗時除在試題封面填入個人簽名及准考證號碼外,禁止在試題本及背景問卷上作
答或做任何記號,禁止跨越考區作答,違者成績不予計分。
十三 監試人員為執行前列各項規定,得查驗各種可疑物品,並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或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作必要之處置,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四 考生有本規則所規定各種情節以外之其他不當行為者,得依照一般考場規則辦理,
且本測驗得以權宜比照本規則之規定比照處理。
十五 測驗中,考生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或缺頁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
釋題意。
十六 測驗時間終了,應即停止作答,違者如經制止無效則成績不予計分。並請留在座位
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收發作業,宣佈離場時才得離場。
十七 本規則經ETS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TOEIC多益英語測驗考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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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規則和注意事項好多= =
不過有參加的同學記得要看清楚
免得違規了就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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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ㄟ ㄏ ● 新八你好噁心,請你暫時不要跟我說話阿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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