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iyan (奶雁)
看板NCHU-AGR07
標題[轉錄][公告] 97學年度舊生修習通識課程說明
時間Mon Sep 8 10:53:36 2008
※ [本文轉錄自 NCHU-AGR05 看板]
作者: S70C (思) 看板: NCHU-AGR05
標題: [公告] 97學年度舊生修習通識課程說明
時間: Mon Sep 8 10:49:24 2008
一、9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依循該入學年度之修習條件,修習舊制通識課程。(請參
閱課程查詢系統之課程分類「舊制通識」)
二、通識教育改革過渡期間,因應特殊情形,考量舊生修課學分需求,
舊生可於初選時選
修新制通識課程人文領域歷史系教師開設課程,其學分數可採計為舊制必修歷史學群
學分數。另考慮舊生修課興趣,
可於加退選時選修新制通識課程,採計為舊制相關領
域通識學分,但須符合該生入學年度各系修習條件之規定。學分採計說明:
(
一)原未修或重修大學國文學年課( 6學分)者,除中文系學生之外,依本校選課辦法
,學生重補修應以新課程科目學分數為適應準則,故重補修新制大學國文學年課者
,以 4學分計。
(
二)修習新制人文領域歷史系教師開設課程,其學分數可採計為舊制必修歷史學群學分
數。
(
三)修習新制人文領域課程可採計為舊制人文與藝術領域學分數。
(
四)修習新制社會科學領域課程,其學分數可採計為舊制必修社會學群或應用科學領域
生活學群學分數。
(
五)修習新制自然科學領域課程可採計為舊制自然科學領域或應用科學領域科技學群學
分數。
三、通識課程之上課方式分為課堂課及講座課。講座課演講場次及各場次授課日期另公告
在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課程資訊。
四、修課學生人數:課堂課每班至少十五人;講座課每班至少一百五十人。
※ 編輯: S70C 來自: 61.230.228.208 (09/08 10:50)
1F:→ naiyan:借轉 09/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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