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CEMONKEY (零)
看板NCHU-AGR05
標題在體育場有不見過東西的同學請看這!!
時間Mon Jan 16 11:27:24 2006
興大同學如果有東西很重要卻在體育場不見者,麻煩請打電話到台中市刑警大隊認領!!
受理民眾報案專線:04-23274720或撥110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破一起竊盜案件,林姓嫌犯只要一看到路旁的轎車或機車,
趁四下無人,敲破車窗,或打開機車置物箱,偷走被害人證件及財物,
最誇張的是,他還會到體育場,趁學生打籃球時,偷走同學皮包,
光是警方查獲到的證件就有上百張。
三十一歲嫌犯林培興,有竊盜前科紀錄,說他是竊盜大王一點也不為過,
只要一看到停在路旁的轎車或機車,他的手忍不住癢了起來,
不是打破車窗就是撬開機車置物箱,偷走被害人財物,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四隊長林文武作了說明。
(嫌犯就是看到路旁有這個停車嘛,如果晚一點的話,就是看到四下無人,
他就會把汽車玻璃敲破,然後搜裡面的東西啊!)
更誇張的是林嫌還會裝清純,假裝自己是學生,出沒在體育場的籃球場上,
同學PK打的正精采,沒時間注意放在籃球架旁邊的皮包,就這樣林姓嫌犯,
偷走學生皮包,絲毫不費吹灰之力。
(學生打籃球,體育館周邊,學生打籃球時,有時候會把包包放在籃球架旁邊,
他專門是找這樣子下手)
警方查獲的贓物,共有一百多張證件,舉凡身分證,學生證還有提款卡等,
顯見竊賊真是作案無數,至於偷來的金錢還在嗎?抱歉全被他花光光。
--
在這廣大的世界中...
還是T-MAC最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3.194
1F:→ FORCEMONKEY:印象中有一次練系藍 學長好像有被偷~~~ 01/16 11:27
2F:→ FORCEMONKEY:還有小天 都可以去看看 01/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