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nda0402 (無有畏懼-風中綻放)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問題] 有人寄信到院長信箱問法律問題,煩請解答組幫忙處理
時間Tue Nov 6 13:36:42 2007
內容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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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message-----
From:陳惠馨<
[email protected]>
To:diana<
[email protected]>
Cc:miranda藝蓁<
[email protected]>,whlee<
[email protected]>
Date: Tue, 6 Nov 2007 13:02:03 +0800
Subject: Re: 請教陳教授一個問題
你好
你的問題建議你的問題可以到各大學法學院法律服務處尋求協助。
我個人無法就個案回答。很抱歉
祝好
陳惠馨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diana
To:
[email protected]
Sent: Monday, November 05, 2007 6:45 PM
Subject: 請教陳教授一個問題
陳教授
您好!
因我不諳法律, 在此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於86年4月與前夫離婚, 在協議書上載明: 若男方將其新店的房子出售後將給付我50萬
元.
上星期五他透過兒子告知已將新店的房子賣掉, 問我銀行帳號準備匯款. 今天我收到他傳
來的簡訊通知他已匯了20萬元至我郵局帳戶. 我隨即回傳他說協議書上載明他需付給我50
萬元而非20萬元並請他再補匯30萬元. 他就傳簡訊說我必須分擔兩個孩子其中之一的健保
費, 亦即: 600元 x 12 x 20(年) = 144,000.00 所以他最多再匯15萬元並問我要或不要?
請教 陳教授: 負不負擔健保費和這筆協議金有什麼關係? 我必須要負擔這筆健保費嗎?
他是否可以從中扣除? 我又該如何保帳自己的權益?
您的回覆將不勝感激!
祝 安好
謝謝
姚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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