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nda0402 (無有畏懼-風中綻放)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情報] 關於玉潔所問的三月份周建才義務律師費用
時間Tue Oct 9 13:17:04 2007
關於三月份的義務律師車馬費乙事,
經查詢上學期申報義務律師車馬費記錄,
法服總務來申報時為五六月份,
人報人數共為四人,
分別為:吳俊達、林建平、李政憲、李郁屏
並無周建才之申報記錄。
五六月份申報記錄之前一次申報記錄為十一、十二月份,
故暫時推論不涵蓋玉潔學妹所說的三月份值班數,
因此,
可以推之上學期法服總務並無幫周建才律師申報,
以上,請上學期總務提出說明,
並提出解決之道。
Mir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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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51.119
1F:推 emily760504:謝謝學姊的說明 10/09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