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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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關於社課執行的注意事項(給活動組看的)
時間Fri Sep 15 11:02:24 2006
2006.9.12 顧問委員會 會議記錄
一、會議主題:2006年(95學年度)法律服務社社課內容
二、會議內容:
1.95學年度第一學期社課時間:
a.推廣組(大一二):每週四晚上七點至九點(因為週三敏慧晚上有課)
b.解答組(大三四):每週一晚上七點至九點
2.課程規定:
a.每位社員必修該組社課時數2/3,皆可選修法律專業課程。
b.課程數為每組每學期六堂,共計12小時。
c.本學年度時數未滿8小時則以退社論。
d.社課亦應案證書取得制度第五條簽到與請假之規定辦理。
e.社課由顧問委員會及活動組共同研擬,活動組執行(含借教室、邀請講師、
講師費提報給總務、印上課講義)
f.課程內容由講師負責設計,但顧問委員會應訂出社課內容之範圍。
e.大二可旁聽解答組面訪過程,但應先報名並配合解答組時間,比免人數
過多。
h.原本討論時想讓大二參加解答組的銜接課程,但是按照課程設計,
大二生上銜接課程時是上學期,受解答組訓練可謂過早也過於沉重,
因為同時有推廣組的事務要進行,我和姿嫺討論的結果是,往後應
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開設解答組銜接課程,而今年大二同學就以推廣
組社課來計算,若想來修銜接課程則如同法律專業課程,屬於選修性質。
不過因為暑假就會開課,所以也可以等到自己修完大二課程之後,再來上
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i.往後解答組的社課全屬於法律專業課程,而大一二的同學也可以來選修。
3.課程內容:
a.推廣組專門課程:由顧問敏慧及登智負責與茹嬡、奕榔研擬,配合推廣
組活動進行。
本學期社課時間如下:9/28、10/12、10/26、11/2、11/30、12/14
b.解答組銜接課程與法律專業課程:
9/25 〈1〉解答組入門─案件紀錄、注意事項(解答倫理)
講師:顧問姿嫺及小嚴
內容:如何紀錄案件,案件解答流程,解答時之注意事項,符合標
準及不符合標準之範例討論,及法服信件。
本堂課預計在一個半小時以內結束。
10/23 〈2〉解答組進階─詢問技巧
講師:目前欲詢問律師學長俊達、昭龍、琬鈴
本堂課至少應有兩個律師在場,則另尋律師學長姐協助。
內容:先由學長姊講述詢問時應注意事項,並分享執業時遇到的
案例狀況。再拿既有案例來進行模擬詢問當事人的情境,
模擬時,由一位學長姐擔任當事人,而由解答組員進行詢問。
每場次安排兩位解答組員,兩位皆負責詢問,一位擔任解
答員,一位擔任紀錄。
10/30 〈3〉解答組實務─實境模擬
講師:目前欲詢問律師學長俊達、昭龍、琬鈴
本堂課至應排兩個律師在場,若否則另尋律師學長姐協助。
內容:拿既有案例來進行模擬詢問當事人的情境。由顧問擔任當事
人,兩位解答組員負責詢問、記錄與解答。該組將有一位學
長姐在旁觀看,解答完後由學長姐進行優缺點評價。
11/27 〈4〉消費糾紛
講師:目前預計邀請消保官(希望由黃立老師介紹)
內容:講解消費者保護法的實務運作及相關案例解析。
概略介紹消保官的工作內容。
12/11 〈5〉契約訂定之技巧與陷阱 ◎定型化契約
講師:預計邀請有實務經驗之教授
如黃立老師、楊方賢老師、消保官
12/18 〈6〉多層次傳銷規範及法律服務技巧
講師:預計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 蘇敏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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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82.101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22)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26)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