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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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舊幹部訓練與顧問委員會
時間Fri Aug 25 17:31:15 2006
剛剛去學生事務處網頁查詢關於社團活動等等規定
沒有看到社團護照的申請表單
社團護照要去課外活動組問
如果要由學校認證我們有參與法服社的話
就要有社團護照並且蓋社章還有社長簽名
但是法服社並非隸屬學校
而是法學院
也就是說
學校方面沒有法服社的紀錄
另外
法學院雖然有法律服務社的網頁介紹
但是卻沒有法律服務社的幹部資料還有社員名冊
即使有法學院的證書
在法學院的文件資料或是檔案資料中
也查不到法服社的名單
這對法服社員來說是很沒有保障的
學校社團每學年都要填寫這些表單(學生事務處的線上服務)
在學校完成建檔作業(課外活動組)
相反的
我們在法學院卻沒有這個工作
就如同之前我跟經洋講過的
雖然我們是隸屬於法學院
但是學校社團要做的事情我們都應該要做
這才能稱為步入正軌的社團
之前院祕有在問藝蓁學姊
法服社要不要納入學生事務處管
還是繼續留在法學院
我想明天開會時
應該納入議題當中
我認為如果法學院下唯一的社團能夠在法學院及學校方面都完成建檔的作業
應該是最完美的方法
對社員才有保障
理論上
我們還是學校社團(這部分應該去學生事務處詢問該如何處理)
但是因為性質特殊的緣故
在法學院這部份
我們至少應按照學校關於社團的規定
向助教每學年度核備社員及幹部資料.活動計劃.社課.預算結算.成果報告
明天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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