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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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大學生有權事先知道自己室友是誰嗎?學務 …
時間Fri Apr 14 19:17:20 2006
同學你好,以下僅以個人名義與你討論此問題.
發表之言論不代表法律服務社.特此聲明
就我所知,美國的大學住宿生,
在學期開始之前就會事先收到室友名單
或是可以去宿舍管理處詢問
就美國而言,
隱私權及生活品質.尊嚴等憲法上保障的權利
落實在學校宿舍生活中就是這個樣子.
每個人都有選擇與自己共同生活的人的權利
以保障隱私.生活以及尊嚴
房東可以選承租人
承租人可以選房東(不然就找別的地方住)
室友為什麼不可以選?
對美國大學生來說
選擇室友或是掉換房間都是很天經地義的事
不過當然會有申訴管道去決定到底是要怎麼換房間等等
回到台灣來說
因為台灣的學校體制通常都不是很法治化
幾乎都是人治狀態
所以許多相關辦法都規定得“很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也就是模糊或是根本沒這個觀念
總而言之
想要改學校規定的方法
通常不是走體制內而是體制外
因為學校行政人員都很散也不想改變現狀或是沒學過法律就不懂
譬如說學生抗議.上新聞...等等都是所謂改革的契機
學生遇到學校
除非你是號招力很強(能找到很多人陪你長期抗爭)
且辯才無礙能夠說服的了一群安於現狀又懶散的行政人員
那麼想要改變學校體制才會比較有可能
光講法律是不足以改變學校體制的
學校根本不吃這一套
這是我在政治大學所參與並觀察到的行政事務現象
以上是單就情理與美國例子來說明個人看法
不過因為期中考還沒考完
所以關於純法律層面的探討就等我們考完之後再來探討吧~
(本人為法律系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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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f:謝謝您了…在經過一連串不支持聲浪後獲得了一點安慰 感謝^^ 04/14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