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era (樹)
看板NCCU_SEED
標題勞工運動為什麼要關心蘇建和案
時間Wed Jul 25 11:07:23 2007
收信好,
過去兩年,我一直在台灣人權促進會擔任執委,最近有個「業務」想請大家幫忙---雖然
打從心眼起我並不把這當作業務。
蘇建和三人六月底再度被高院判死刑的消息,想必大家都從媒體上得知了。
在此不贅述整個案子的過程,十六年來持續聲援的團體發起了「蘇案平反大隊」以及網站
(
http://www.hsichih- trio.url. tw/),
網站上有蘇案的詳細過程與此次判決的荒謬之處,有空可以參?#92;。
「蘇案平反大隊」希望進一步透過社會動員以及國際聲援的形式來持續施壓,
第一項是擴大連署行動,可以這件事情讓更多人知道,
其中包括了個人連署以及團體連署,詳情請見:
http://www.hsichih- trio.url.
tw/index. php?load= read&id=17,
首先想邀請您的工會(或團體)加入連署,並且請轉知給會員加入連署(網路或者傳真連
署皆可)。
其次,聲援團體決定發起蘇案全國影像巡迴座談(
http://www.hsichih- trio.url.
tw/index. php?load= read&id=21),
只要有十個人以上的聚會場合(即便是家庭聚會都好),我們有人帶著紀錄片導演蔡崇隆
的作品〈島國殺人紀事〉去放映與座談,
紀錄片約五十五分鐘,會後座談可以是30~60分鐘,沒有播放器材也沒有關係,
所以,也懇請各工會可以在各式勞工教育以及會議場合排入這場座談。
(有興趣者可以聯絡台權會:聯絡方式:電話:02-23639787, E-mail:
[email protected].
tw,或者找我代為聯絡也可以:0928753007。)
我自己覺得,這不只是做?#92;德或者是人道救援而已,
蘇案發生在1991年,跟台灣工運遭到司法全面打壓正是處於同一個時期,
工會運動經過之後好多年的努力,才慢慢地恢復了生機,而蘇建和等三人卻到現在仍在與
死神搏鬥。
基本人權與勞動人權,不僅在資本全球化的威脅下合流,更有必要在司法改革運動上合作
,因為勞工與一般人民一樣,都需要一個追求正義的司法制度。
前幾天高市產總的品言來邀稿,我寫了一篇「勞工運動為什麼要關心蘇案?」,附在信後
當作參考。
相信各位會同意,工會運動,不只是追求個別廠區的勞動條件的提升,更重要的,是要去
挑戰各種不公平的社會制度,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談工會運動社會化,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期待社會來支持工運。
而且,蘇建和等三人以及?#92;多被冤獄的受害者,都不是來自富裕的家庭(能想像蘇案
三人來自一百大公司CEO的家庭嗎?),
他們,其實就是一般的基層受薪賺食家庭的小孩,
他們就是街頭巷尾常見的,如果沒有扯上這件倒楣事也大概已經在某個工廠或者公司工作
了十幾年的小孩,
他們,其實原本是我們的一員,甚至可能是我們的會員.....
希望透過大家的幫忙,早日終結這種落伍的,歧視勞工階級的司法制度。
謝謝,祝好。
邱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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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運動為什麼要關心蘇案?
邱毓斌(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高雄市NGO受雇者職業工會研究員)
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死刑案(以下簡稱蘇案)是揭開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案件,這又
跟勞工運動有什麼關係呢?
這個案子發生在1991年。大家如果還記得,1991年的前後(大約從1989年~1995年)台灣
正從戒嚴體制解放出來,各種社會力量(包括勞工)百花齊放,試圖爭取一個合理而進步
的社會。
當時的工會,從北部的客運業,到南部的石化業,從藍領的紡織、機械業勞工,到白領的
銀行受雇者,發起了一波波的罷工行動與街頭行動。我們爭的是什麼?爭的是老闆要照勞
基法給加班費與資遣費、資方要跟勞工協商薪資與年終、資方正式承認勞工有組織工會的
權利與自由。簡單說,我們爭的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都是國際勞工人權公約規定的
最低標準。然而,因為大家的團結向前,讓勞工運動成為解嚴之後最耀眼的一股社會力量
。
當時,工會中最常見的一個標語是:「勞工支持工會,工會改造社會」。是的,我們是要
來改造社會的。
但是,有權有勢者並不會放任我們坐大。政治上,國民黨已經無法再像戒嚴時期全面打壓
工會運動,但是在資方全面向李登輝政權施壓的情況下(還記得1898年工總商總的大老闆
聯合請願,與王永在宣布凍結台塑系統所有人事?),當時的行政院長?#92;國華、李煥
表示將全力防堵工運「外力」介入勞資爭議,接任的郝柏村則進一步宣布取締「社運流氓
」。如果我們回顧這段歷史,當時第一線採取打壓行動的,不是別人,正是司法機構。
1989年,法務部宣布主動偵察追訴「外力」介入勞資爭議,最高檢察署訂定處理八原則,
調查局成立專責單位進行調查,而法院則成了最終的「工運終結者」。這個對於勞工運動
具有敵意的司法體系,在那幾年中,不僅無能積極審理若干資方不當解雇工會幹部的案件
(最有名當屬大同工會八名幹部解雇),更藉由集會遊行法、公共危險、妨礙自由等等罪
名,將多名工會幹部移送或判刑,隨手寫來就有苗客罷工張俊明汪立峽、遠化罷工羅美文
曾茂興、安強十全美抗爭的顏坤泉、基客罷工王耀梓、勞工陣線簡錫楷、工委會的吳永毅
等等。
就這樣,勞工運動成為解嚴後遭到司法迫害最為嚴重的一種社會運動,其中,顏坤泉被判
刑一年十個月,更是所有社會運動者中被判刑最重的[1]。而這幾年的司法迫害,也讓台
灣勞工運動從解嚴之後所展現的戰鬥性逐漸消散,廠場工會的侷限性也顯露無遺,紛紛退
守到各個工廠與事業單位,而罷工——這個國際工會界最普遍也最有力量的一項工具——
也逐漸不再是工會日程表上常見到的策略。
常常感嘆台灣工會力量有限嗎?其中最重要的歷史因素之一,就是1991年前後保守的司法
體系。那時候的司法,政治獨立性很低,辦/判案的標準不在於證據的有無,無論是檢調
或者是法院,各個層級都有長官介入的空間。司法對於工運的打壓,其實並不是台灣所獨
有,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也有過類似的情形。?#92;多學者論證,美國之所以沒有向
歐洲常見的勞工政黨,跟當時的司法打壓有很大的關係。
而蘇建和等三人,當時只是19~20歲的年輕人,跟前面提到的工運前輩一樣,都是同一套
司法體系的受害者。不同的是,工會運動在花了好多年的力氣之後,好不容易從當年的司
法打擊下慢慢活了過來;而他們三人,在十六年後,卻仍然處在死亡的威脅下。而且,蘇
建和等三人以及?#92;多歷來被冤獄的受害者,都不是來自富裕的家庭(您能想像蘇案三
人來自一百大公司CEO的家庭嗎?)。他們,其實就是一般基層百姓家庭的小孩;他們就
是街頭巷尾常見的,如果沒有扯上這件倒楣事也大概已經在某個工廠或者公司工作了十幾
年的小孩;他們,其實原本是我們的一員,甚至可能是我們的會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進步的司法,人人都受惠,保守的
司法,大家都倒楣。司法體系的改革,不僅攸關基本人權,更是勞動權與工作權落實的保
障。就是在這點上,我們應該積極地聲援蘇案三人的平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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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一的例外是貢寮反核四自救會成員林順源,他在1990年10月3日於核四預定地抗議
中意外撞死一名保警而遭到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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