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
看板NCCU_SEED
標題[剪報] 性侵法體檢》性侵加害人 多數逍遙法外
時間Wed Mar 29 15:30:39 2006
性侵法體檢》性侵加害人 多數逍遙法外
記者林宜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去年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受害人前往保護責任醫院就醫有5千多件,但從88年迄今經
司法審判轉介接受醫療處遇的加害人只有214件,顯示絕大多數性侵加害人隱藏暗處,是
社會隱憂。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去年共受理5220件家暴或性侵被害人到就醫保護責任醫院驗傷,其中
家庭暴力占4844件,性侵害占376件,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這只是有去驗傷的個
案,不包括沒驗傷、報案的黑數,實際數字應該比這個高。
高偉君指出,性侵案中有許多被害人會因為顧及顏面不願報案,有些是起訴到法院後,當
事人私下和解,雖然屬公訴罪,但法官仍會視情節輕判或緩刑,部分案件加害人是初犯或
情節輕微,檢察官可能不起訴;有些案子起訴,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此外還有很多案子
根本找不到加害人。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實施以來迄今,衛生局總共才接受214人由司法轉介處遇的性侵加害人
,與被害人驗傷報案的數量不成比例。
令衛生人員憂心的是,接受處遇的加害人有將近三分之一屬「兩小無猜」的青少年犯,隨
著社會風氣開放,未成年的青少年偷嘗禁果,剛開始很甜蜜,等到女方懷孕時,才赫然發
現觸犯法令,兩方家長對簿公堂,這些青少年大多還在學校就讀「跑不掉」,被逮到的比
例最高。
【2006/03/29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