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lat (誇口戴爾)
看板NCCU_SEED
標題抱歉 又是我 大學報記者
時間Sat Nov 26 15:34:25 2005
剛突然想到 以種子社的屬性 我應該可以在這裡問幾個問題
還是跟上山打游擊事件有關
1.「社會運動也有其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所以獎懲委員會應對塗鴉事件做出懲治。」
你的看法是?
2.
以下是「25期誠品講堂─四下看看:公共藝術在哪裡?」課程簡介的其中一段:
「事實上,很多公共藝術的量體龐大,在視覺上顯得醒目,置於場所頗具侵略性,
但這就是符合大家期望的藝術?美籍作家兼行動家的利帕(Lucy R. Lippard)提出:
並不是所有被稱為公共藝術的作品,都配擁有這個名銜。她個人對公共藝術的定義
是「那些關心群眾,向群眾挑戰,涉及群眾和徵詢群眾意見的藝術作品。它們是一
些為群眾而作,或和群眾一起創造的結果」。 」
社會運動的核心價值在於群眾,但此次事件卻引起許多爭議,未受到廣泛的支持
(可能與他們訴求不明確很有關聯,有一位新聞系的同學說,我根本不知道他們
想說什麼,若是要搞社會運動,為什麼政大高球場這種和全體學生相關的議題他
們不去用體制外的力量做出回應和反抗?)
2.關於這部份,各位的看法為何?
謝謝各位幫忙
大學報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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