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peryiru (我是誰??成龍?)
看板NCCU_SEED
標題Re: 學生法院之建立:
時間Thu Apr 7 15:41:38 2005
※ 引述《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穌...)》之銘言:
: 一. 維持現制: 由各院老師代表一名與學生代表二名組成之委員會,以認定
: 事實與適用法律。
: 二. 英美法制: 由校方(學務處生輔組)擔任檢察官控訴者角色,學生或老
: 師代表組成陪審團十二名認定事實與罪之成立,學生法院法官九名擔
: 任最後審判與法律之適用由三方共同組成學生法院。
: (國內目前大學中東吳大學學務處88年5月29日審議成立之學生法院
: 即採本制度)
我們沒這東西= =
: 三. 歐陸法制:以本校現行制度為基礎由各院老師代表一名與學生代表名
: 外,另參酌德國法院參審制之精神,由專業之學生法院法官五名(從
: 本校法律學院法律研究所研究生中遴選,其選任可參考學生法庭學生
: 法官遴選辦法),由三方組成學生法院共同審判。
: 教師倫理委員會或校園師生紛爭調解委員會,亦可比照辦理,併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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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為佛陀 卻成心魔 執著是苦 走火入魔
魔道亦道 分別徒勞 人心難測 善惡為何
正無恆正 邪亦非邪 無邪不正 無正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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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26.142
1F:推 janklo:這位是? 61.224.51.90 04/07
2F:推 phyllis0624:易 218.169.8.14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