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我是替代役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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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肥水自用》兒子搞社團 議員老子給補助
時間Wed May 19 09:41:21 2004
※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我是替代役男 ><~~~~~)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貼 肥水自用》兒子搞社團 議員老子給補助
時間: Wed May 19 09:35:16 2004
聯合報
肥水自用》兒子搞社團 議員老子給補助
記者蔡政欣、呂志明、孫蓉華/台北縣報導
北縣府一位官員獲知多位議員涉及侵吞分配款後,
有感而發地說:「夜路走多終究會碰到鬼。」
縣府官員透露,涉案議員中,有人拱自己的兒子擔
任社團負責人,再利用補助社團辦公益活動名義,
牟取不當利益。據了解,這個社團帶團員到南部旅
遊,部分核銷經費憑證卻是北部的商家;甚至有的
發票查出無此商號,根本就是作假「硬要」。
據了解,北縣議員的分配款建議動支額度達一千萬
元,少數議員藉機中飽私囊的傳聞早已傳開,調查
單位蒐證兩年多,去年就約談兩位議員。
辦案人員指出,這一現象在基層的鄉鎮市民代表運
用分配款時也常看到,偵辦過程中發現有些鄉鎮市
行政首長或承辦人員,竟也配合這些民代的不法勾
當,對這類明顯偽造文書行為視而不見。
另外,蘇貞昌就任縣長時首創的「村里工作補助經
費」制度,每位村里長每月有五萬元經費可用,同
樣限定運用範圍,但依然弊端叢生,經常聽到村里
長A錢的傳聞,縣府政風室曾根據檢舉將涉案村里
長移送法辦。
社團成立的程序很容易,會不會成為犯罪者的不法
的方便之門?台北縣政府人士表示,最近兩年平均
每個月新設十多個社團,社團品質確實難以掌控,
有些社團事實上是為了申請補助經費才成立。
台北縣社會局長楊素端表示,社團向縣府申請補助
款,如果是已獲縣議員同意,社團只要提出完整計
畫,經縣府主計室等單位審查通過,即可核發議員
配合款。
據指出,有的社團成立後,申請發起人或當選理事
長者,就是縣議員的親友,申請補助經費也比較容
易。有些社團也懂得運用縣議員的配合款,會分別
向數位縣議員申請。至於活動內容,多數社團會依
規定辦理,但也有「掛羊頭賣狗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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