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oiserieZ (*Zora*)
看板NCCU_RNR
標題[租借] 您好!12/24星期三晚上我們想要借鼓!
時間Tue Dec 23 16:42:31 2008
活動名稱:Christmas The Live House
租借單位:
主流傳播社
器材負責人:企三乙 蔡昀羲 0910-368-254
活動內容:這是一個在平安夜舉行的音樂聖誕晚會
當晚會邀請到知名歌手以及政大的許多社團來演出
因此需要借爵士鼓!
活動地點:政大四維堂
活動日期:(08/12/24~08/12/24 18:00~22:00)
使用時間:(08/12/24~08/12/24 18:00~22:00)
預計搬走器材時間:08/12/24 14:00
預計搬回器材時間:08/12/25 12:00前
器材過夜保管地點:莊敬女舍六舍社員房間
搬運方式:社員可出人力
搬運時可出的人力:我們社員至少有五人可去搬
需要租借之器材:
目前開放零散租借的有:
鼓全套*1
其他麥克風, 麥架, 延長線等器材是隨音箱一同出借,不提供零散借用
有特殊需求,例如需要mixer, power, AMP等,完整樂團發表器材,
請盡量完整的描述需求及場地大小。)
以下是各項確認事項,請填上yes or no:
我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搖滾樂社器材租借需知及使用規範: Y
我已租借好搬運之公務車,或替代方案是搖滾樂社接受的: Y
我已租借好過夜之地點,或替代方案是搖滾樂社接受的: Y
我已有妥善之雨備規畫包含器材放置位子,或全程在室內: Y
以上。
---
感謝您選擇搖滾樂社,祝各位演出順利!
--
*~ChInOisErie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0.32
1F:推 moonhuang:一個比一個狠阿.... 12/23 18:04
2F:推 treesheep:帥喔 12/23 20:02
3F:推 MARCUSJOHN:很抱歉 我們地政之夜已經先借了 如果你們需要 可否等我 12/23 22:55
4F:→ MARCUSJOHN:們的BAND演出結束後再跟我們拿 我們BAND大概七點半OVER 12/23 22:56
5F:推 moonhuang:為什麼地政系的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出借我們的器材? 12/23 23:54
6F:→ moonhuang:看來地政系的兇狠程度還是略勝一籌 12/23 23:54
7F:推 MARCUSJOHN:嗯 我只是想說提出這個意見 看搖滾樂社願不願意接受 12/24 00:01
8F:→ MARCUSJOHN:抱歉造成誤會 12/24 00:03
9F:推 MARCUSJOHN:剛剛的發言純粹是我個人的失言 忘了寫"不曉得搖滾樂 12/24 00:31
10F:→ MARCUSJOHN:社學長姐及晚會負責人願不願意接受提案"這段話 12/24 00:33
11F:→ MARCUSJOHN:個人失言造成誤會 跟地政系全體沒有關係 12/24 00:34
12F:→ MARCUSJOHN:請學長姐不要對地政系產生不好印象 之前超時問題我 12/24 00:35
13F:→ MARCUSJOHN:保證以後會改進 再次對個人的失言感到抱歉 12/24 00:37
14F:推 skylikewater:放六舍房間我覺得這是整個文章裡最兇狠的... 12/24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