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des (swot)
看板NCCU_RELIPHI
標題[轉錄]經費補助原則
時間Wed Mar 23 22:08:17 2005
※ [本文轉錄自 NCCUCrosTalk 看板]
作者: micpai (捕手是最大的罩門) 看板: NCCUCrosTalk
標題: 經費補助原則
時間: Wed Mar 23 20:14:54 2005
壹、平時活動補助原則:每個社團之補助不超過2000元。
1. 講座(裁判):每次最高補助500元,共計不超過1000元。
2. 文書費:最多補助500元。
3. 場地費:最多補助500元。
4. 材料費:得視情形酌予補助,最多不超過500元。
5. 餐費、保險、交通不予補助。
貳、社區服務、品德專案、服務性專案
1. 協辦的活動不予補助。
2. 證書費用由個人負擔。
3. 講義影印費建議至課外組或洽請合作學校協助。
4. 收費的活動,請考量收支平衡原則,不予補助。
5. 加強不同性質社團間聯合舉辦活動,如淨山的活動可與自然觀察社合辦。
6. 弱勢團體或偏遠地區、不收費的活動,優先補助。
參、一般社團專案
一、不列入審查之案子:
1.因為一般社團專案屬社團大型活動,所以若社團未附企劃書將不予審查。
2.此次經費審核活動時間為4/1-10/31,所以3月份之活動亦不列入審查。
二、不予補助之案子
1.迎新、出遊、擺攤、聚餐、一般幹訓、有收入之非服務性質營隊等。
2.類似平時社課之活動,如期初、期末大會及社課課程等。
(請社團於覆議申請時再行提出覆議)
3.社團刊物:因為未對全校發送,故不予補助。
三、予以補助標準
1.服務性社團:一般幹訓不予補助,但服務性質社團幹訓因需較多天數及經費,固有提幹訓之服務性質社團,酌予補助幹訓2500元。
2.社團若舉辦數個講座或數個成果發表會(如期初、期末、新生發表..等 )將擇一補助為原則。
3.酌予補助各活動的文書材料費、講師費、場地費、裁判評審費、燈光租用費等。
4.餐飲費、交通費應自行負擔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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