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zai (小罏香欲焦)
看板NCCU_RELIPHI
標題社團補助費審核原則
時間Thu Oct 28 22:48:11 2004
93學年度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審核原則
一、 平時活動
1. 每個社團原則補助一千元,最高不超過二千元。
2. 依社團所提文書費用補助五佰元(社課,期初期末大會皆有補助)。
3. 講座補助每次五佰元,最多二次。
二、 社區服務
1. 必須先符合明確的服務性質及功能之基本條件。
2. 符合基本條件者至少可獲得酌予文書材料費補助,用以補助文書檔案建立,方便
社團傳承。
3. 時間地點及服務對象必須明確。
4. 限於經費有限,保險費、餐費不予補助。
5. 講師費將酌予補助,惟:非專業性高的講座或指導項目,則建議由同學擔任以符
合服務的精神。
三、 服務性專案
1. 必須先符合明確的服務性質及功能之基本條件。
2. 符合基本條件者至少可獲得酌予文書材料費補助,用以補助文書檔案建立,方便
社團傳承。
3. 時間地點及服務對象必須明確。
4. 保險費、餐費不予補助,主要多以補助文書材料費用。
5. 交通費則視服務地點、必要性及補助的可行性酌予補助,並依實際交通工具及人
數地點核算之。
6. 講師費將酌予補助,惟:非專業性高的講座或指導項目,則建議由同學擔任以符
合服務的精神。
7. 服務性質高且企畫書明確可行的營隊列為最優先補助對象。
四、 品德專案
1. 主要審視活動計畫與預算表編列之完整與翔實程度,活動計畫中能詳述活動內容
與提升品德精神之關連性。
2. 預算表項目需明確。
3. 活動規模及其與提倡品德之關係,而核予不同補助數額。
4. 補助項目多半集中在文書材料費與講師費。
五、 一般社團專案
1.酌予補助各活動的文書材料費、講師費、場地費、裁判評審費、保險費、大型巴士的車
資、燈光租用費等。
2.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有關同學的餐飲費、交通費應自行負擔不予補助。
--
希望每天都能自在的微笑 :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