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smarcp (天線寶寶附身)
看板NCCU_PSY_SA
標題Re: 拉拉拉~~恭喜我當總幹吧
時間Sat Jan 3 03:09:18 2004
: 相關議題滋事甚大
: 我目前還沒有辦法回應或是想到比較盡善盡美的方式
: 所以很抱歉現階段無法提供自己的看法
: 不過就大家提出的幾點稍抒個人觀感
: 第一 預算絕對是可以更動的 可以討論的
: 決算的部分 因為預算通過 等於相信學會 所以決算才有除超支不得更審之案
: 第二 監委會 期初期末大會之用意並不是在防賊
: 第三 換個角度想 讓系胞瞭解學會運作的部分
: 是不是有什麼是幹事會會可以再加強的?
: 同樣的 監委會與期初期末大會的差異在哪裡?
謝謝學長指點~
讓系胞了解學會運作是必要的
可是現在的狀況是變成說
大家都跑到期初跟期末大會上去了解
我覺得這樣很浪費時間
不如在通訊錄上,除了章程之外
把我們每年都會提到的一些學會運作上的問題
幹事會學藝股把他列進去
如果學藝股太忙的話
就暫停一期的系學會報吧
我們每年不斷的把大量的開會時間花費在了解學會事務上
以及一項項表決預算
還是強調加強監委權力及信任監委這一點
真的可以讓開會更有效率
同樣的會開了兩三次以後
連主席也會煩了吧~
兩年來
我覺得大家系學會忙都忙死了
錢用的戰戰兢兢
我相信沒有浪費到的餘地呀
而且又有監委會把關
說實在的
這兩年的幾次預算
花錢的方式沒什麼變動
連大家質疑的部分都是一樣的
就好像每次都看到同樣的Q&A
就像在BBS上每年必回娘家的老女兒,不如放到吧
一切還是只得說要修章程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一節 會員大會 第十二條 本大會之各項職權如下
第一項 議決預算案
這就是第一個癥結了
把這項權力交給監委會(監察院跟立法委員合併?)
不知道要怎麼改?
說真的,既然我們選出代議士,卻只叫他們看一下預算表然後又還要我們表決,有點奇怪
然後
同一章 第三節 委員會 第十四條 本會得設下列常設委員會
第二項 第四點 監委會有預審及刪減幹事會預算之權。但刪減幹事會預算須於期初大會
解釋之
監委會審預算刪減預算之後,解釋給我們聽,基於這個條文,以及以往的運作
把我們的權益交給監委,相信我們選出來的人,就不必再花時間重新確認一次了
也許會有監委審過還有紕漏的問題,那我想在選監委的時候,就可以交代清楚他們
所被賦予的責任
當我們把審預算跟質疑幹事會怎麼花錢的工作交給監委會
這倒不是我們完全不在乎這些事情
監委會可以把這些過程發表在系辦公佈欄或者是bbs上
真的有質疑的話也可以在期初期末大會上提出
節省了時間,相信開會的誘因也會比較大
大家也不必生氣那些沒來開會的人是怎樣
期初期末大會我們就有思考能力作別的事情了
我相信有很多很多其他的事情大家想要在期初期末大會上提出
可是每次弄完這些例行議題之後
大二以上煩躁,大一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議題還沒想出來
時間到
然後就散會了
我不是很專精這些東西啦
只是國中公民課教過的
民主制的缺點就是沒效率
什麼事情都需要大家來投票
搞到後來什麼事情也決定不了
所以就要靠代議士
還請大家多多指教囉
畢竟我一個人在這邊想東想西的也沒什麼實際作用呀
還是要大家一起想的
: 第四 章程是人定的 人可以定章程
: 第五 祝大家期末ALL HIGH PASS
※ 編輯: bismarcp 來自: 218.184.93.246 (01/03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