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oo (小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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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95學年度大學部宿舍申請須知
時間Mon Mar 27 13:56:54 2006
一、申請資格:95學年度本校大學部在學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之延畢生)。
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請勿提出申請
〈1〉台北縣中和、永和、新店、深坑、石碇等鄉市鎮。
〈2〉台北市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松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信義區、
文山區等行政區域。
94學年度自願退宿後再申請宿舍者依宿舍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不得參加本次宿舍申請,
唯仍可參加宿舍候補申請分配宿舍床位。
二、戶籍認定標準:
在校生以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95年1月31日前〉註冊組學籍資料之戶籍為認定標準。
(95學年度大二學生若有變更戶籍需填寫搬遷切結書)
三、保障住校對象:
1.殘障生、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卡者免住宿費)、功勛子女、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優秀或清寒學生(家有重大變故者)、擔任宿服會舍長、監事滿一學年以上表現優良者,
得予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親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棄權不住宿;
2.僑生請逕向僑輔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僑輔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3011;
3.外籍學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與CIEE學生)請向生輔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期限:
1、學期住宿自95年3月30日起至4月12日止,自行上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候補申請自95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自行上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請系統
或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住宿服務→宿舍申請系統
五、電腦抽籤:95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由電腦亂數抽籤依序號先後抽取
正取名單,未抽中宿舍者請另行參與宿舍候補抽籤。
六、名單公告:95年4月17日(星期一)除列印名冊送各系教官存查外,
請同學自行上網至生活輔導組住宿服務網站查詢。
查詢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請查詢結果→
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
七、床位選填:
1、選擇
安靜寢室同學:由中籤同學自行上網選填寢室床位及室友,
大四自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
大三自4月20日起至4月27日止,
大二自4月22日起至4月27日止,
未於期限內選填床位者視同棄權不住宿,空床位由候補同學依序遞補。
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請系統
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住宿服務→宿舍申請系統→床位選填
2、選擇
一般寢室同學:自4月25日起至5月1日止,由各系代協調分配至各系所分配
之區塊床位住宿。
八、申請住校學生必需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進住宿舍時並須
詳閱住宿同意書內容同意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等相關之規定後,始得
選填床位。
九、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欲退宿同學請立即至生輔組辦理退宿,不住宿同學請勿申請宿舍,
申請宿舍後退宿退費者,退宿費標準如下:暑假開始前退宿者全額退費,暑假開始後
至開始上課日退宿者,退還宿費3/4。開始上課日後一個月內退宿者,退還宿費1/2。
開始上課日後逾一個月以上退宿者,不予退還宿費。
十、各學期住校之期間均不含寒暑假期,寒暑假住宿申請需按本校行事曆規定日期另行辦
理。(寒假住宿申請於每年十二月初、暑假住宿申請於每年五月初上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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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