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ayu (勇介花兒)
看板NCCU_JAPAN_G
標題[公告] 碩博士生赴國外一流大學獎學金
時間Tue Mar 14 11:28:05 2006
關於本校甄選研究生參加「教育部95年獎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頂尖大學(機構)
研修甄試」各項相關事宜如說明。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本學期已註冊於本校之碩士一年級或博士一、二、三年級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3)外國語言能力達教育部所訂之最低標準者(如:托福達213分以上,其他標準則請見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95/newsvew.php?no=16)
(4)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每系所前百分之十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
獎事蹟者
(5)未曾或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留學獎助金者
(6)須可申請到國外頂尖大學(機構)者
二、申請辦法及時間:
有意申請者請於95年4月7日(星期五)前備妥以下資料送到國交中心合作組(國際大樓五
樓)彙辦:
(1)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2)93年6月1日後之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影本
(3)正式在學成績單暨全系排名證明(含大學以上至今)
(4)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5)指導教授推薦函
(6)研修計畫書(內容請參閱簡章)
三、本校審查原則:
針對學校自訂資格部分,現無特別之限制,歡迎所有符合教育部所訂資格之研究生踴躍於4
月7日前提出申請。然因時程緊迫,現已請各院協助推薦優秀研究生參加校內甄選,擬優先
考慮各院推薦候選人。
四、教育部簡章中所載之複審標準如下,敬請參考:
(1)申請人之學業成績、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與執行計畫能力(占40%)
(2)申請人之外語能力及研修機構(含指導教授)在本領域之學術聲譽與適切性(占30%)
(3)研修計畫(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等)完整性與可行性(占20%)
(4)研修計畫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占10%)
五、隨函檢附
(1)申請表
(2)「教育部95年獎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頂尖大學(機構)研修甄試」簡章
(3)本中心於95年3月8日行政會議發放之宣導資料
以上檢附資料已經寄送給每位碩一的同學,敬請參考並把握申請機會。
六、95年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才出國研修服務網網址:
進入www.studyabroad.moe.gov.tw 之後,點選「95年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2.119
※ 編輯: Hanayu 來自: 140.119.172.119 (03/14 11:28)
1F:→ Hanayu:日文能力只需達到二級即可,謝謝。 03/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