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liang (too young to die)
看板NCCU_Herself
標題[剪報]看問題》沒人領情 教部徒惹爭議
時間Thu May 10 11:32:32 2007
【聯合報/本報記者薛荷玉】 2007.05.10 03:34 am
台灣又多了一個口惠而實不至的假,就是「高中女生的產假及育嬰假」。說它不實,是跟
勞工的育嬰假相較,根據勞委會的統計,國內一年請領生育給付的女性勞工約廿萬人,但
真正請育嬰假的勞工,一年卻只有三千多人;更甭提高中生若真的懷孕,真的會有人請產
假、育嬰假嗎?
勞工不敢、不願請育嬰假的原因,包括擔心工作不保、升遷受阻等,但懷孕的高中女生,
要承受的社會、同儕壓力恐怕更百倍於此,教育部同意給假,算得上在教育及尊重生命權
觀念上的一大進步,但實質的幫助還是有限。
十七歲的高中女生,一旦未婚懷孕,恐怕只覺天崩地裂、世界末日,更別提氣沖沖被教官
通知的家長;即使教育部好人做到底,再加訂一條成績考查辦法,規定歧視、背後偷偷開
懷孕同學玩笑的學生德行成績扣分,恐怕也不會有女生願意穿孕婦裝去上學吧?
如果因懷孕請產假、產檢假、育嬰假,以致請假超過上課日數的三分之一,學生又能學到
多少?即使可以補考,又能過關嗎?許多學校建議學生暫時休學,生完再回到校園,對學
生可能反而是較好的選擇。
如果女學生希望在懷孕期間不中斷學業,現有機制也足以給予支持。九十三年通過的性別
平等教育法就明令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之後教育部又在九十四年訂了「學生
懷孕輔導與處理要點」,規定學校應採彈性措施,協助懷孕學生完成學業,這裡的彈性措
施,理應就包括了產假等等,這在過去也從未有人反對。
如今的爭議在於,學生成績考查辦法是針對所有的學生,而非懷孕學生所訂,明訂可請產
假,隱有鼓勵或暗示意味,自然讓家長跳腳。教育部何必再畫紙上大餅、徒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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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oeliang:我覺得 處理懷孕學生不被歧視以及如何在懷孕期間與產後 05/10 11:39
2F:→ zoeliang:關於其學業的維繼與接續 是不是能有更細緻的考量與制度 05/10 11:41
3F:→ zoeliang:規劃 這也該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05/1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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