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atre (星星也會疲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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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不想懷孕還要強制思考期?
時間Mon Oct 23 16:13:15 2006
不想懷孕還要強制思考期?婦團:未婚墮胎恐更變相非法化
(2006/10/23 12:30)
記者蔣文宜/台北報導
日前行政院院會通過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並更名為「生育保健法」。
草案規定,醫療院所需先提供諮詢,婦女在諮詢完後的3天後才可人工流產,
民間婦女團體與性別研究學者今23日強烈反對,用法律強制思考期讓婦女弱智化,
也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與選擇權。
她們擔憂,「頭痛醫腳」的限制,這可能使得未婚少女懷孕者,
更義無反顧選擇非法墮胎地下化的作法。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今天與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數個民間婦女團體,
以及現場還有學生團體代表共同舉行記者會,她們質疑,
行政院通過婦女實行人工流產應有3天思考期,是因為宗教團體的介入所致。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根據台灣婦產科醫學會2006年針對有進行人工流產經驗
的婦女做調查,在647份有效問卷中,近8成婦女從知道懷孕到決定人工流產,至少皆已
思考4天以上,甚至有超過5成婦女至少思考1周以上,所以估算下來,平均皆已思考8天以
上,因此「衝動型」婦女只是極少數而已。
她也指出,政府管制愈來愈嚴格,就可能將許多婦女推向不合法的墮胎作法,如網路容
易取得的墮胎藥RU486,就難以管控;高雄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理事李佳燕則說,小孩生下
來必須要有一個友善的生育環境,否則可能會有更多的家庭問題發生。
現場一位世新女研社性別所的學生彭心筠則表達,若是法令強制規定思考期,
忽略尊重多元個體的決定。她並疾呼,身邊同學懷孕思考下一步腦筋已很慌亂,
此時最需要的是尋求資源,幫助自己。
婦女團體指出,將婦女須從事人工流產需得配偶同意,修正改為「告知」配偶,但仍規定女性必須先接受醫師「諮詢」,
也就是強制3天思考期,形同「換湯不換藥」。
她們強調,依照數據顯示,婦女選擇人工流產前以經過平均8天思考時間,
再思考3天也並非所有婦女皆一體適用。
※ 編輯: puratre 來自: 218.160.11.235 (10/23 17:18)
1F:推 zoeliang:我看到念雲在姊妹版推彭心筠 我想超久他是誰 10/23 19:30
2F:→ zoeliang:靠夭 皮應該說 大家好 我是皮 10/23 19:31
3F:→ zoeliang:不過這兩天真的辛苦你了 都熬夜再奔波這件事 辛苦了 10/23 19:32
4F:推 puratre:你也辛苦 是真的! 大家都各自加油吧XD 10/2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