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poche (遲交的墓誌銘...)
看板NCCU_FunLaw
標題Re: [更新] 法律月名人演講,歡迎全校共襄盛舉!
時間Wed Mar 17 23:18:09 2010
推 epoche:真的是人生的機遇與轉機...... 03/16 22:21
推 mercurylc:他以身教代替了言教 比坐著聽演講值得了 03/16 23:47
他的理想與說退就退的作風是很有政治家的風骨,
但從他無限擴張法務部長簽署死刑權限的判斷餘地,
還冒出要代替死刑犯下地獄這種蠢話,
我覺得他也只是隻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說實在的,
也許是因為我跟多數臺灣鄉民一樣,
沒有基督教教義延異出來的生命至上無價的心理包袱;
然後又早早體認到人活著本來就只是爛命一條,
除了降生在哪種環境要看個人運氣而沒得選以外,
其他全看你要以什麼樣的用途與方式去消耗它,
所以我不像多數熱血的法律人,
會把生命與人權看成是金科玉律。
因此對於死刑的執行,
我固然覺得要慎刑,
但該死的獨夫還是要殺,
除非有個外太空的蠻荒類地球可以丟棄任其自生自滅......
該殺不是因為他的罪衍,
而是因為窮盡一切可能後,
他真的已無處可去了,
這時也只好請他安心上路。
因此他若以死刑判決依據未臻明確而有翻案的可能,
拒絕簽署執行,我能接受。
但以應該廢除死刑為理由拒絕執行,
我是滿不以為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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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18.5
※ 編輯: epoche 來自: 118.169.18.5 (03/17 23:26)
1F:推 lovewfsm:我想第一句也是容有疑問。我只覺得鄉民厭惡媒體,但訊息 03/17 23:26
2F:→ lovewfsm:來源也僅有媒體或風聞,依此導出論述真是不容易 03/17 23:27
3F:→ epoche:哪個第一句? 03/17 23:29
4F:→ epoche:不太懂你的意思之所指。 03/17 23:36
5F:推 lovewfsm:哈亂入而已請忽略 03/17 23:44
6F:→ epoche:?下地獄橋段是看到他親口說的畫面,不會這也可以剪接 =_= 03/17 23:48
7F:→ epoche:政治家的風骨啊?至少表面上看來他的確是悲壯的殉道了,比 03/17 23:57
8F:→ epoche:起一堆顧近利、不念舊、說變就變的人來說,該給他鼓掌。 03/1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