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f (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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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6. 明訂延賽規則、共同出賽時間
時間Sun Aug 30 21:51:51 2009
6. 明訂延賽規則,共同出賽時間
延賽權的設置方便大家以完整的陣容出賽,立意很好,
只是畢竟是第一次嘗試,次數或規定上可能還可以改進
若一隊有3次,以上賽季10隊來算,一學年可以延30次
就算只算一半,延十五場比賽隊比賽的進程也會有很大影響。
延賽權的次數和用法或許可以稍做修改,
比方說,減少各隊延賽權(無需任何理由)次數為一學期1次,
未使用不可累計
且最晚必須在規定比賽日前一日的中午以前,
雖然無需理由的延賽權少了,
但可以另外增設明確的延賽條件,
若滿足則可以延賽而不算是使用延賽權
假設系上有不可抗力之活動,球員有不少是工作人員,
(如推甄、系慶、XX盃、研討會,或是所學會與研究生畢業流程有關的活動)
(系學會活動不包括在內)
只要能寫明活動資訊(這類通常系所也會公布)與球員姓名
請系所辦蓋章,則可以延賽一次。
最多一學期以1次為限。
這樣雖然多了些限制,但應該還算是合情理?:p
(網球鷹眼也只能用三次XD)
關於比賽的時段,我想建議一天中午比一場,
比賽時間在12:30-13:30左右
而星期一早上10:00-12:00可以做為各系共同的比賽時間,
若有其他時間不能配合的,或是需要補賽的,則利用這個時段。
若以10隊來算,一個單循環需要45場
目前時間看來有65個平日可以使用,
就算去掉系際盃(畢竟是淘汰賽)或可能的雨天,
再去掉開學的頭幾個禮拜比較混亂,
應該也有三十多天可以使用
有些系隊不選某幾天,可能是因為課接得太剛好,
沒時間準備,因而沒有意願。
這樣安排賽前準備時間比較充裕,賽後也有時間讓同學準備上課
如果說在賽季中後發現一天一場比不完時,
再請賽務組排成一天1或2場。
而從周一到周五的中午,
各系隊至少要選其中三天作為出賽時間
周六日的話再行安排,不用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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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11.171
1F:→ fukunmin:關於排定賽程的時間 我有不一樣想法~ 08/31 02:10
2F:→ fukunmin:根據去年上學期我負責賽程和我觀察下學期邦修負責的情況 08/31 02:11
3F:→ fukunmin:能使用的比賽日非常吃緊 幾乎就是剛剛好45天甚至不到 08/31 02:13
4F:→ fukunmin:因為系際盃時各系時間混亂和政大非常可觀的下雨天數 08/31 02:14
5F:→ fukunmin:再加上系隊配合時間不定....這些程度比想像中嚴重 08/31 02:15
6F:→ fukunmin:我建議延賽規則可以較上季調整嚴謹些 但維持一天兩時段 08/31 02:17
7F:→ neof:如果說先規定各系一定要選三天中午呢?先嘗試2-3周看情況? 08/3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