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sea (Sea)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81 孫迺翊 地方自治法 期末考
時間Wed Jan 20 01:05:25 2010
課程名稱:地方自治法(地方制度法)
課程性質:群修
開課教師:孫迺翊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1/5
考試時限(Mins):110分鐘
試題本文:
一、請以你所居住或戶籍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均可)為例,找出
一件法律爭議事件(例如台北縣政府處理美國牛、花蓮縣長任命前妻為副縣長),分析
其所涉及之行政行為或立法行為之合法性(例如中央地方權限劃分、法位階性、行政
與立法意見不同、財政分配/負擔、自治監督等) (20%)
※此題為讓同學考前可預先準備題※
二、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的人事任命權範圍有何不同(20%)?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
前妻為花蓮縣副縣長,引起輿論譁然,就此任命決定,內政部得否予以監督?如內政
部將傅縣長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得否加以調查 (10%)?
三、試說明統籌分配款與中央補助款之功能及我國法制上之規範 (10%)。
四、台北市議會於91年4月3日三讀審議通過「台北市行政區劃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翌
日公佈施行,並送內政部備查。原訂第九屆里長選舉日為91年6月8日,台北市政府決
定先依據該自治條例進行鄰里重劃再辦理選舉,乃依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規定,於91
年4月4日通知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內政部,將台北市第八屆里長任期延長半年至一年
。
(一)台北市政府對於地制法第83條第1項之解釋與適用,內政部得為如何之監督?如果
內政部對於該條文之解釋有疑義,試依大法官案件審理法、地方制度法以及大法
官解釋,分析內政部得否就此聲請大法官解釋?如果內政部因此撤銷台北市政府延
選之決定,台北市政府如何救濟? (20%)
(二)如果內政部認為「台北市行政區劃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有關鄰里編組之規定,
可能導致里長選舉違反憲法第129票票等值之規定,對於該條例得為如何之監督?
內政部如基於上述理由,報請行政院將台北市政府里長延選之決定撤銷,試問台
北市有何救濟途徑? (20%)
<附上地方制度法第83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