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itwts (cabitwts)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何賴傑 981 刑訴法 期末考
時間Thu Jan 14 22:47:05 2010
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核心科目
課程範圍:羈押、身體檢查、鑑定留置、通訊監察、訊問
開課教師:何賴傑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9/01/04
考試時限(Mins):14:00-16:00,共兩小時
試題本文:
甲因吸食安非他命而被警察A逮捕。搜身後,A將甲身上搜出之所有物品(皮夾、鑰匙、手機
現金、一小袋毒品)予以扣押。甲被帶到派出所,時值半夜一點,A要開始偵訊,及詢問甲
是否同意夜間偵訊。甲不願意,A即讓甲趴在偵訊桌休息,準備等天亮後再偵訊。不久,
甲又表示願意接受偵訊。A只好準備偵訊。A將所有扣押物放在偵訊桌上,開始要偵訊。當
時派出所只有A執勤,既然甲表示要接受偵訊,A就一人一邊偵訊,一邊做筆錄,一邊錄音
(審判時才發現錄音失敗,完全沒有聲音)。開始偵訊後,A詢問甲身分,甲卻不表明身分
,A即從桌上拿起甲皮夾,打開皮夾翻閱其內文件,發現甲的健保卡,A即據此詢問甲是否
為此人,甲始承認其身分。A詢問甲向誰購買毒品,甲不答。A看到甲放在桌上之手機,即
拿起手機察看並打開簡訊。果然發驗有傳給甲的簡訊,內容正式詢問購買毒品的事。忽然
甲手機響起,A不待甲同意,即拿起甲手機接聽,聽到案外人乙打來詢問購買毒品。A即假
裝甲,並予以商妥隔天交易(乙屆時前來交易,即被逮捕)。偵訊完,甲被照相且被強制拉
著手按奈指紋卡。A要取得甲尿液,甲表示沒有尿意,A即要求甲喝下1000CC礦泉水,如果
不喝,要一直將甲銬在警局不能離去。甲只好將整瓶礦泉水喝完。A隨後取得甲的尿液。
試評論該等偵查程序的合法性。
原PO註:沒錯,沒有考到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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