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holia (理想)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81 董保城老師 憲法期末考題
時間Thu Jan 14 21:20:40 2010
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法治國原則
開課教師:董保城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9/1/11
考試時限(Mins):120 mins
試題本文:
一、為何說形式意義法治國會產生法安定性作用?『法之安定性』有何意義?
有了形式意義法治國,為何還要有實質意義法治國?
我國憲法是否明定我國是一個『法治國』?何以見得?試分別述之。(20%)
二、權力分立功能和牛頓主義為何不謀而合?權力分立強調『分立』與『制衡』,
試說明其內容?什麼是『權力重疊』,是否違反權力分立?
什麼是『功能最適之機關結構理論』?(20%)
三、行政受法律拘束,即依法行政原則,試說明其內容,其中與
『授權明確性』有何關連?法院審查基準為何?(20%)
四、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試問目前
司法院真的是『最高司法機關』嗎?現行實際運作上與憲法77條之規定
有何杆格之處?大法官見解為何?(20%)
五、請扼要說明下列名詞:(20%)
1.重要性理論
2.比例原則
3.統治行為
4.一事不兩罰
※本次考試不得參考法典或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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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35.143
※ 編輯: Saholia 來自: 140.119.135.143 (01/14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