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zuti (Casual)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81 王千維老師 民法總則 期中考
時間Tue Dec 22 21:00:13 2009
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一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王千維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一
考試日期(年月日):98/11/17
考試時限(Mins):兩節課(110分鐘)
試題本文:
1.甲與乙成立買賣契約,契約書上記載:「甲出售四百二十包(402包)水泥予乙,
以供乙修繕花圃之用。上開四百十二包(240包)水泥應於11月17日交付予乙。乙
亦應於同日付清全數價金。水泥每包訂價新台幣一千元。」
經查,乙修繕花圃實際上需水泥共計402包,試問,乙於11月17日究應支付多少
價金予甲?
2.甲男乃係17歲之高中生與其同學乙女,在徵得雙方父母親同意下結婚。甲男於結
婚一年後,因發現與乙女個性不合,又在徵得雙方父母親同意下離婚。惟甲男於
離婚後仍不願搬回老家與其父母同住,即擅自向丙承租一間套房居住,其所需之
租金及生活費則藉由課餘時打工所獲之薪資支應。甲男之父母親聞訊後不能接受
甲男獨自在外生活之事實,因此不同意甲男與丙間所成立之租賃契約。
試問,甲男與丙間所成立之租賃契約是否有效?
3.甲冒用乙之姓名,向A銀行辦理一張信用卡,惟甲利用該信用卡大量消費卻又不按
時繳款。A銀行因而將"乙"未按時繳款之記錄登錄於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某日,乙
急需新台幣10萬元以付清其向丙廠商購入材料之價金。奈何乙卻未能自B銀行貸得
新台幣10萬元之款項,經查乃係導因於乙曾有信用卡未繳款之記錄所致。因乙未
能如期付清新台幣10萬元之價金,因此須額外支付予丙廠商新台幣500源之違約金。
試問,乙得向甲如何主張損害賠償?
4.甲原與其父母同住於台中,惟於今年九月間進入台北政治大學法律系就讀。現年19
歲之甲,經其父母同意,於政大二街承租一間套房居住。甲非常喜歡其周圍的環境
,屢次向其父母及同學表示願長久居住於政大二街,不願返回台中。
試問,此時甲之住所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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