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ning520 (櫻)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71 民法債編總則 期中考 王千維
時間Thu Nov 20 03:54:26 2008
課程名稱:債總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王千維老師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97.11
考試時限(Mins):110
試題本文:
1.甲乃係某公司之業務經理,9月25日假因急忙參加政大法律系所舉辦之
東亞地區消費者保護法制比較與研究國際研討會,因此在未能詳閱其辦公桌
上所疊放各該公文之內容下,即一一簽署同意。不料,於兩個月後,甲竟收
到由丙銀行所發出之一封存證信函,甲於詳閱此封信函後,十分錯愕,蓋丙
銀行竟透過此封存證信函催告其履行保證責任。甲於調查之後,使知悉原來
就在9月25日當天,甲因慌亂之中,竟簽署了由其秘書乙所夾帶在該疊公文
內的一張保證契約書,而該保證契約書乃令甲就乙向丙銀行之新台幣100萬
元之貸款負擔保證責任,為乙早已完全脫產而不知去向。甲於懊惱之餘,堅持
自己並無為乙擔保之意,因此拒絕付款。
試問,此時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2.政治大學法律系二年級學生甲,向二手車商乙購買一部中古粉紅色的法拉利跑
車,惟甲於受領該車之所有權後,立即發現該車於底盤處不時滲出黑色的機
油,甲因此像乙表示此一瑕疵,進而甲即有意依據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規
定退回該車。不料,於甲向乙表示退回該車之意思前,竟因甲之疏失而致該車滅失,
以於是轉而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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