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ursault (鷹來)
看板NCCU_ComLaw
標題[請益] 選課的問題
時間Tue Aug 28 09:14:30 2007
學長姐好:
國考考完才想到有選課這回事(還好有想到)
有幾個問題想拜託各位學長姐指點迷津
不好意思麻煩了!
1、請問一下許多課程後面都有數字像(ㄧ)啊(二)之類的,
這是不是代表要照順序修(像大學部那樣),還是有別的意思。
2、研ㄧ大概選幾個學分比較好呢?我聽說有人想選十五個,會不會太多?
3、系上的學分修習規定,關於語言學分,有項資格限制:
須先通過本系所舉辦之語文測驗,或在大學曾修過四個語文學分,或曾在大學修習德文、日文、法文語文4學
分以上,及英美法導論、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法三科6學分,並以成績
單為憑(皆須及格,並請在開學前交至系辦公室),始得修習德文法學名
著選讀、日文法學名著選讀、法文法學名著選讀或英文法學名著選讀,否
則須先到大學部修習日文(一)德文(一)或法文(一)
其中英文法學名著究竟要什麼資格才可以選讀呢?
限於有修過英美法導論、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法三門課的人嗎?有語文測驗的途徑嗎?
4、如果初選沒選上,是不是有像大學部那樣的加退選,還是直接加簽?
麻煩學長姐幫個忙,我實在很疑惑呃!
謝謝大家,佔用版面了......
陳易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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