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y100 (oy100)
看板NCCU_CivLaw
標題雨傘小偷\
時間Mon Jun 12 21:27:41 2006
今天我到民法中心
把雨傘放在中心外面
結果在我要離開的時候
有人把我的雨傘拿走
害我要淋雨回去
那把雨傘是淺綠色
金屬骨架的
我之前還以為只有圖書館才會發生這種事
原來在最講求公平正義的法律系地盤上
也有同樣事情發生
我想如果這件事是法律系的人幹的
那他根本沒有資格待在這個系裡面
如果那個人只是一時需要雨傘的話
應該詢問一下表示對所有權人的尊重
對他人權利不尊重的人
還能期待他是會是個好人嗎
如果那個人還有身為人的自覺的話
應該趕快把雨傘還回來
(原本這篇想要Post在系板上的,但太久沒上貓空
導致帳號被砍,無法Psot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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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50.160
※ 編輯: oy100 來自: 140.119.50.160 (06/12 21:28)
1F:推 skido921:學長息怒阿! 06/13 00:28
2F:推 xxenia:學長,在雨傘找回來之前,一定要先買傘喔,不要淋雨 06/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