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esugi51 (看什麼看)
看板NCCU_CLHS
標題Re: 對不起 請刪文好嗎?
時間Sun Sep 16 23:58:46 2007
※ 引述《angelshih (it's all.)》之銘言:
: 然後我要以私人身份做以下說明:
: 1.我想,A是以自己畢生的人格擔保他說過的話,
: (A說:我想用我自己畢生的人格擔保我說過的每一句話)
: 而不是以自己畢生人格擔保X可能說謊並以人格請求刪除吧。
A說 「版上的的確確也有真正被扭曲的事實正傷害著名字背景被公諸於世的人」
A說 「以為同學的姓名在未經告知的情況下亮亮地攤在這裡接受公評
對他們來說不是一件公平的事 尤其是非屬事實的指陳」
A說過 她求證過翁小姐 並沒有我所說的事情發生
A說 「想用我自己畢生的人格擔保我說過的每一句話」
則可推論出A認為翁小姐說的是真的 意即我說的是假的
A認為我說的話傷害到了其他被我公佈姓名的人
因為她們認為我說的話並非屬實
: 2.A可能公正,A也能夠公正,
: 因為我們並不能因為其他外在條件排除A做任何事的可能性。
: 而A用畢生的人格擔保也就只是對「願意相信他的人格」的人擔保,
: 至於其他與他不熟悉的人有權利不接受這樣的擔保。
我不接受
「A可能公正,A也能夠公正」很明顯的可知A也可能不公正
是妳們相信A「A可能公正,A也能夠公正」
: 3.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 俗話也說出淤泥而不染啊。:D
: 不能說某人不好,某人的朋友們就都是壞人的。
我沒有說「某人不好,某人的朋友們就都是壞人的」
我說的是「如果這個人有一個說謊臉不紅氣不喘的好朋友 妳覺得這個人的人格幾分?」
我沒有否定這個人的人格,是妳從我的句子得到這種答案。
所以是妳說「某人不好,某人的朋友們就都是壞人的」,不是我說的。
從文章以及推文可知,妳們已經知道我說的這個人亦即吳小姐
所以,妳也沒有否認「這個人有一個說謊臉不紅氣不喘的好朋友」
: 俗話還說不乾不淨吃了沒病,
: 結果我常常會因為吃了不乾淨的東西烙屎。(淚)
: 4.我想比較善於表達的人
: 並非就應該要被歸類為「一定會欺負不善於表達的人」,
: 若是這樣不就是強加罪名在那些人身上,
: 這樣一來地球上沒人願意說話了。><
我沒有說「一定會欺負不善於表達的人」
我說的是「A要求X出面 面對面溝通清楚」
「我知道如果PO文者堅持立場,我說不過這位PO文者」
: 5.我看了這篇文章好幾次後,發現,B是不是我啊?
: (我是由A要求B請把X寫過的東西刪除這個段落判斷的)
: (我有點沒腦,我大概看了第五六次才發現哈哈Orz)
: 暫且先讓我對號入座一下,錯了你再指證我哦。
: 首先,我和bibi從來都不是室友,
: 而我們可以說是「上同一所大學」的朋友,而非「一起上大學」的朋友,
當然沒有人能夠是「一起上大學」的,「一起上大學」也不能用明確的動作表示之,
我說的是同一屆一起考上大學,「一起上大學」這裡有刻意挑我語病的嫌疑。
: 因為在確定考上雙方都政大前我們是完全不認識的,
: 而我和bibi的友誼也全然是在大學建立的。
: 欸,雖然我前面不知道為什麼的解釋了那麼多,(我好像不用解釋)
: 我想說的是,你並不認識我,甚至沒看過我和bibi之間的相處狀況,
: 為什麼會胡亂揣測我和bibi的友誼呢?
: 我想我們之間的友誼只有我們自己瞭解,
: 請不要再以沒有根據的謠言來揣測囉。(我是指室友啊之類的資訊)
吳小姐以及這位PO文者的無名部落格,現在已經不是我當初看見的樣子,
當然證據都已經消失了
: 再來,我承認我和bibi是好朋友,
: 但是,我想請問,我的處理方式有哪個部分是因此而偏坦的?
: 我想我的處理都是一視同仁,
: 刪除文章我是刪除所有人的文章,
: 而我也沒有浸任何人的水桶,說哪一方的好話,
: 我也在先前的文章說了,
: 若是政治大學壢友會有任何一個人公然說你如何如何,
難就難在每個人都是在背地裡說的,在我背後說的,沒有一個人敢跟我面對面說我
這種事情想必這位PO文者應該很清楚
: 經查屬實,我會跟你一起譴責他,
反正就是我說有另一方說沒有嘛
有經查屬實的一天嗎?
: 但問題是那些人名並沒有任何一個是政大壢友會的人呀。(嘆)
: 無論如何,若你覺得我身為板主的處理方式有任何偏坦的話,
這種事情只能憑良心說話
: 請舉證出來,若其他人也都覺得我偏坦,我願意道歉處理。
:
: 我是一個板主,但我也是一個壢友,
: 總不能要求我跟壢友們一點私交都沒有,
: 甚至要求我只要板上的事牽涉到我的朋友我就要利益迴避,
: 天啊壢友會板的事哪有不牽涉到壢友的。(淚)
: 要是這樣不行看來我們要到雄友會或其他會去選板主了。><
我說的是我質疑A和B無法公正,我並沒有說「A跟B其中兩人有不公正」
: 6.這裡並沒有人試圖掩蓋事實,
: 而只是認為所謂的事實不該在政治大學壢友會會板澄清。
很好,所以現在只是我沒有證據罷了。
要我去找尋錄音蒐證嗎?
我相信跟這個版有關係的、看過這個版的人,已經感到心虛了,
因為從去年PO文之後,我所說的背後辱罵行為已經大為減少,
所 以 我 非 常 非 常 非 常 的 堅 持 相 信,
在政大裡面有我所說的這樣事件,只是沒有人敢上來承認。
反正現在政大壢友會 除了少數幾個因為輔系雙修學程而延畢 跟我同屆的都畢業了
如果我還聽到這樣的事情 事情或許更好釐清
我所有的目的,是將就想說的話說出來,
高中生的腦殘行為在社會新聞中屢見不鮮,我也只是命中帶屎跟這種人唸同學校
我無法容忍上了大學還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我想要的是給予這些人警告,唸了大學成為大人就該爲自己的言行負責。
提過去那些事情,因為是一口氣說出來罷了,
而且有可能我說的人與政大壢友會的人有過交情,我想這樣也達到了譴責。
這樣的人,我也知道在這個版說太多外校的人不妥,所以我只忍不住提幾個。
但我還是想說,作過這些事情的妳(你)們這些人,我記的很清楚。
署名只是種形式 這也不是什麼法律文件 我說了就是說了沒什麼好否認的
:
: 政治大學哲學系五年級 石惠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5.204
1F:推 baoalb:我可以澄清一件事 在發生事情之前 09/17 20:41
2F:→ baoalb:石學姊的網誌根本毫無更新 09/17 20:42
3F:推 angelshih:因為我搞丟網誌密碼啦XD (沒搞丟前也很少用啦其實) 09/17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