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tober9 (每天比昨天更好動)
看板NCCU_AT_VB
標題Re: [情報] 貴系隊未繳系費名單
時間Sun Jan 4 03:53:01 2009
首先為總務股的辦事不力深深地致上歉意,
並若有不及之處尚祈包涵。
但身為總務股的一員,學弟有幾句話想說。
今天「找不到會四甲總務」一事,何以責任歸屬於學會總務股?
學會總務股已在各系級班版上發文系費收取事項
(可至會四甲班版查詢此帳號的文章)
私認為已善盡告知之義務。
會計系四個年級甲乙一共八班其中七班包括會四乙的總務
皆能藉由此管道方式與學會總務股取得聯繫並互助合作,
何以惟有會四甲總務除外?
各班總務應是由各班同學眾所推舉出來之最適人選,
其功能在於
各系胞欲繳納系費卻無從遇到學會總務股成員時,
提供班上同學一個繳納系費的窗口。
各班總務並非直屬於系學會總務股,也並非學會總務股催收系費的代理人,
故無「學會總務自行向各班總務追討系費」一事。相對的,
應是「各班總務協助各班同學繳交系費」。
如此立足點才完善完備。
誠如我所說,各班總務是各班同學所決定出來、為班上服務的職位。
而經由班上同學推舉出來的總務人選,
沒有在自己班版上看到該篇文章,或
未藉由其他總務皆認可之聯繫方式向學會總務股聯繫
那麼在推舉總務的時候,是否更應謹慎?
那麼當眾人推派的代表並未善盡其服務義務時,
試問行使投票權的人是否有責任?
一言以蔽之、由會四甲所推舉出來的總務沒有善盡服務義務,
其後果自然是由會四甲的全體同學承擔。
(極端的例子是,阿扁貪污如此嚴重,當年每個投票給他的民眾都有責任。)
學會總務股的工作僅僅是就各系隊各系胞所呈之資料做出彙整、
以利監委於監委會、或系胞於期末大會審核。
就如同此帳號先前在貴版發文籲請貴隊隊長於12/31日前繳交資產清點表
已善盡告知義務,為的是
以免系隊權益有損
但是直至今日,週一的監委會即將召開,
但學會總務股卻遲遲未收到貴系隊的資產清點表
難道這也是總務股的責任?
難道說總務股的工作還包括各系隊隊長及各班總務的秘書,
時時耳提面命每樣事情的期限?
貴系隊因系費未繳齊、或因資產清算表或決算表未繳而使權益受損
本來就與總務股完全無干。
總務股完全不在乎哪個系隊會因何故而權益受損。
總務股成員只是發現此一情況,特地好心向貴系隊提醒,
卻反招致質疑辦事不力。
那麼,總務股隻字不提便送交決算表,
使監委發現此一情事而使貴系隊權益遭致損害,
莫非也是總務股之過?
系隊因任何原因使自身權益受損,應該由自己承擔。
如同我所說,總務股只是彙整資料的地方,並無任何問責性。
若欲保障自身權益,
因親自確認系費確實已交納至系學會,
系學會並沒有責任、也沒有權利去確保每個人的系費
都會經由各式各樣不同管道送入系學會的手中,
相同的,每位繳納系費的系胞需切記,
「繳納系費」此動作之完成在於學會總務股收到現金的時點。
若抱著「我已經付了錢、系學會理當對我負責」的態度,
卻未曾理解「系學會是否真的收到該筆款項」,或
「我是否真的完成繳納系費的動作」等問題,
則必然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誤解。
總務股從未有意讓任何系胞繳交兩次系費,
只單就系隊調查名單及系費缺交名單
陳述事實;即學會並未收到學長所繳納之系費,
並就此事實向貴隊示警。
如同一名學生經由自家附近郵局轉帳註冊費至政治大學,
其中卻因郵局疏失而該筆款項沒有轉入政治大學帳戶,
而政治大學通知學生並未收到該筆款項。
該學生應向郵局力爭其權益,
卻跑來指責政治大學莫名其妙、要他繳兩次學費。
身為總務股的我們、不應受到這樣的指責。
我思考了很久,
打出這樣的文章,為的是替學會總務股受損的名譽不平,
再無其他意圖
或對任何人提出指責。
只是希望學長們提出主觀的評論之前
請記得我們立意為善,而也已做出份內應有的努力。
若尚有任何疑問切勿回文推文
請來信寄至此帳號站內信箱
我很樂意再次向學長致上歉意、並闡述說明我對此事的看法
若有冒犯,尚祈恕罪。
你誠摯的
學會總務股 陳謀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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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ctober9 來自: 140.119.191.70 (01/04 04:01)
1F:推 larry780418:我未盡責任配合學會事務進行,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01/04 09:44
2F:推 larry780418:資產清點表會盡快繳交 01/04 09:45
3F:推 choyuhso:家桓學長 清點表還在JOHNNY(陳建佑)那邊 我盡快跟他拿 01/04 20:40
4F:推 larry780418:喔 我處理好了,謝謝你啦 01/05 01:05
5F:推 Holjuken:文言文看得很辛苦~~^^ 01/05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