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hiu (Visions)
標題[轉錄]【公告】95學年度大學部宿舍申請須知
時間Sat Apr 1 01:29:39 2006
※ [本文轉錄自 erichiu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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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告】95學年度大學部宿舍申請須知
時間: Sat Apr 1 01:23:10 2006
作者:
[email protected] ("虛幻")
標題: 【公告】95學年度大學部宿舍申請須知
時間: Fri Mar 31 22:24:03 2006
作者: mushroom (胖巫婆) 站內: dormitory
標題: 【公告】95學年度大學部宿舍申請須知
時間: 2006/03/31 Fri 20:11:15
一、申請資格:95學年度本校大學部在學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
主修之延畢生)。
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請勿提出申請〈1〉台北縣中和、永和、新店
、深坑、石碇等鄉市鎮。〈2〉台北市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
松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信義區、文山區等行政區域。94學年
度自願退宿後再申請宿舍者依宿舍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不得參加
本次宿舍申請,唯仍可參加宿舍候補申請分配宿舍床位。
二、戶籍認定標準:在校生以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95年1月31日前〉
註冊組學籍資料之戶籍為認定標準。95學年度大二學生並需填寫
搬遷切結書。
三、保障住校對象:外籍生、殘障生、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卡
者免住宿費)、功勛子女、居住外離島地區者、擔任宿服會舍長、
監事滿一學年以上表現優良者,得予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請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親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未提出申請者
視同棄權不住宿;僑生請逕向僑輔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僑輔組洽詢電 話:(02)29393091轉分機63011。
四、申請期限:
1、學期住宿自95年3月30日起至4月12日止,自行上網申請,逾期
不予受理。
2、候補申請自95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自行上網申請,逾期
不予受理。
3、申請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
務→宿舍申請系統
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住宿服務→
宿舍申請系統
五、電腦抽籤:95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由電腦亂數抽籤
依序號先後抽取正取名單,未抽中宿舍者請另行參與宿舍候補抽籤。
六、名單公告:95年4月17日(星期一)除列印名冊送各系教官存查外,
請同學自行上網至生活輔導組住宿服務網站查詢。查詢網址:政大
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宿舍申請查詢結
果→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
七、床位選填:
1、選擇安靜寢室同學:由中籤同學自行上網選填寢室床位及室友,
大四自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大三自4月20日起至4月27日止,
大二自4月22日起至4月27日止,未於期限內選填床位者視同棄權
不住宿,空床位由候補同學依序遞補。
網址:政大首頁→在校學生→生輔組→線上服務→住宿服務→
宿舍申請系統或
http://osa.nccu.edu.tw/online/online.htm→
住宿服務→宿舍申請系統→床位選填
2、選擇一般寢室同學:自4月25日起至5月1日止,由各系代協調分配
至各系所分配之區塊床位住宿。
八、申請住校學生必需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進住
宿舍時並須詳閱住宿同意書內容同意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等相關之規定後,始得選填床位。
九、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欲退宿同學請立即至生輔組辦理退宿,不住宿同學
請勿申請宿舍,申請宿舍後退宿退費者,退宿費標準如下:
暑假開始前退宿者全額退費,暑假開始後至開始上課日退宿者,退還
宿費3/4。開始上課日後一個月內退宿者,退還宿費1/2。開始上課日
後逾一個月以上退宿者,不予退還宿費。
十、各學期住校之期間均不含寒暑假期,寒暑假住宿申請需按本校行事曆
規定日期另行辦理。(寒假住宿申請於每年十二月初、暑假住宿申請
於每年五月初上網提出申請)
學生事務處9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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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 140.119.1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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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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