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enfei (I would care you .)
看板NCCU_AT
標題Re: 關於系費是否退費
時間Wed Oct 20 13:50:43 2004
※ 引述《queenseven (不小心好友被全刪了...)》之銘言:
以上述刪
: <恕刪>
: 因此我建議接下來就交由系代處理
系代表原則上是"受理"系胞們連署召開會員大會
章程並未規定系代表不能擔任連署人
但為求中立,系代表似乎不宜擔任連署人
可以建議由監委會負責連署
只要準備連署單,寫明案由交由系胞連署
達章程規定的門檻交由系代,再由系代負責召開大會
也才不會讓系代有隨便想開會就開會的"嫌疑"(此乃我個人之假設)
最後,仍謝謝監委們如此煩勞
也希望幹事會的成員能夠妥善運用系費
前系代 會四甲 田蕙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