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CCUSA
標 題Re: 我很下流 揪咪^.<
發信站貓空行館 (Sun May 20 00:54:4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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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stlinmiao (Raistlin)》之銘言:
> ※ 引述《ppcity (ppcity)》之銘言:
> > 哈哈
> > so?
> > 這可是我的人身自由
> > 你管的著?
> 當然管不著 我一向尊重大家的發言權
> 不過我合理的懷疑一個不論是上站次數或發文
> 看來像是為了單一事件而產生的id為免洗id 你又管得著嗎?
> > 這部分我相信
> > 有機會她應該會說明
> 你確定?
> 時間好久好久了 不見她對大家想了解的問題回應
> 只是顧左右而言他 然後還有幾個雜兵失敗的護主
哈
那我問你,她有沒有回應?
沒有回應到你們想聽的
就表示你們可以在這邊大放厥詞?
不是這樣吧?
> > 不過您叫我先去了解清楚
> > 那為什麼您不先去了解清楚再說?
> > 人家都很歡迎你去檢驗了
> > 你不去做
> > 而選擇在這邊無的放矢
> > 你的居心是啥?
> > 你要提出額外的質疑
> > 不覺得應該去做做功課嗎?
> > 還是你覺得每天掛在網路上表人
> > 散發不利於他人的消息
> > 比較省事?
> 你確定人家沒有了解清楚嗎
> 從頭到尾什麼都不懂的就是你這位小弟弟了
> 不過沒關係 大哥哥告訴你
> 節錄 國立政治大學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三條
>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至十五人...
> 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至少各一名共同組成.....
> 學生代表由學生議會推薦,由校長聘任之。"
> 這句話就代表委員的產生是源自於學生民意機構
> 源自民意機構身份的收入應回繳給原機構 不應該為私人所得
> 你要幫她說話
> 不覺得應該去做做功課嗎?
> 還是你覺得註冊個新id
> 隨便打個幾行字 問個內衣顏色
> 比較省事?
喔喔
不錯不錯
總算有位稍微做過功課的大哥哥說話了
對
你說的法條是對的
但不過我想她在回應裡面也說過
所收到的是加入案件調查小組
調查案件結束後
校長所贈與的謝禮
並非當了性平會的學生代表
就有東西可以領
這些 你不會不知道吧?
所以說
這根本就是兩件事
性平會學生代表規性平會學生代表
案件調查小組規案件調查小組
案件調查小組本非只有性平會學生代表可以參與
所以
這部分的贈禮
程同學並不是以性平會學生代表的身分收受的
這樣你可以理解嗎??
小弟弟已經做過功課囉
那諸位大哥哥們呢?
> > 喔喔
> > 你覺得沒有嗎?
> > 來
> > 小弟弟說給你聽
> > 以下是原文:
> > 一方面打著高道德捐出所得的名聲來博取選民的好感
> > 另一方面將大部份的錢收入口袋
> > 請問這部份選民沒有權利知道嗎?
> > 還是以後學生會長接受廠商"合法"的饋贈 一樣可以收到口袋不說
> > 這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 > 第一、請問我們現在討論到廠商了嗎?
> 請問我身為選民,因為現在這樣候選人的表現讓我感到懷疑
> 提出我的質疑 有什麼不對嗎?
我覺得你並非對他的表現感到質疑
你只對數字有興趣而已
與我對顏色的興趣差不多
> > 第二、這句子的後面根本就是錯的,理論上公職人員本來
> > 就不應該收到有利害關係廠商的餽贈否則就是貪污,根本就沒有合法的可能性
> > 你使用了一個莫名奇妙的比喻
> > 就是已經犯法的比喻來比喻目前的事件
> > 請問你這樣是不是在定他的罪?
> > 或者影響他人視聽?
> 我沒有隱喻她犯罪 我也沒有說廠商是有利害關係的廠商
> 而且我還把合法兩個字標起來代表我的疑惑
> 怎麼你解讀就是他有罪 有趣有趣
> 我問的只是身為選民的疑問 她有權利不回答
對 她是有權利不回答
但看看你們的嘴臉?
> 我沒說她貪污 請指出是哪一句話
> 重申一次 我認為於法律層面 她沒有錯
> 但身為學生代表 拿這筆錢的正當性就是不對的
這邊我必須說
她也解釋過了
就上上述所提及
她得到這樣的贈禮並非因為學生代表
而是校長為了籌謝調查委員的所給予的
請問這樣還有正當性的問題???
> > 所以說
> > 你們要是有種就直接說程同學貪污
> > 不要在那邊左閃右躲
> > 像隻縮頭烏龜 難看!!
> 怎麼總是有人喜歡扣帽子 指別人說候選人貪污 真搞不懂
> 是哪一句話讓你這麼認為
> 倒是你 剛剛不是發問了自知下流的問題
> 現在怎麼左閃右躲 忽略我的譴責
> 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 像隻XXXX
喔?
如果是這個問題的話
我願意對我輕薄的言語向程同學表示歉意
我以為這邊有很多跟我一樣喜歡窺探別人隱私的人
看來是我搞錯囉?
sorry
> > 所以 到底是誰把誰定罪了?
> > 有搞懂了嗎?
> > 誰是護航文?
> > 誰邏輯不順?
> > 可笑可笑
> 縱觀這位小弟弟 整篇文章不但曲解他人意思
> 且還夾雜不雅文字
> 明顯想將大家想知道的焦點模糊
> 原本是不願回應你的文章
> 不過看你實在錯的離譜 不忍心看你一錯再錯
> 望你能自省
> 以上
> Raistlinmiao
有沒有曲解並不是你一個人說了就算喔
你要怎麼確定其他人沒有跟我一樣的想法?
喔...
我倒是很希望你多回應我的文章
畢竟你的小弟弟需要你教育一下^^
說到自省
剛剛為了看演唱會,在操場的寒風中
罰站了兩個小時
這樣算不算自省?
以上
pp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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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洗id學人家署什麼名 zzz 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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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0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