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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學生會長副會長候選人之提問-1
發信站貓空行館 (Wed May 16 01:59:5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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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有得到調查費用,而這個調查費用是禮卷。
> 首先要感謝這位同學的回應
> 對
> 我的確有領調查費用,他是學校以禮卷的形式給予性平會委員的
> 這部份要先跟同學說聲抱歉
> 這個地方是文字的誤植
> 畢竟信彰前輩先前提到太多的"出席費"
> 因此
> 在這裡要跟各位澄清我只有領取性平會所給予的調查費用
> 而沒有所謂的出席費
由於我參加調查小組會議 理應支領出席、調查費用
這就如同其它教師委員由於參與案件調查而支領出席、調查費用
由於學生支領出席、調查費用為首例
(由這點可以看出學生代表們爭取師生平權已有努力成效)
本人於領到出席費後即在5月底捐出部分出席費至學術單位
http://nccu.edu.tw/92209031/DSC06030.JPG
剛剛爬議會板第三次文的結果如上,
也許之前你po文的時候也是文字的誤植,
不過拿到禮券卻捐現金,個人覺得蠻虧的XD
而且你還是沒說拿了多少耶?
我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統統捐了?
還是可以捐部份就好?
> 而正因為學生代表應當持有的道德標準
> 所以才捐給相關機構作更充分的運用
收受利益和捐給相關機構是兩回事,
不是拿了不應該拿的利益然後捐掉,
就叫做「道德」。
> 那麼我在此也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 我在擔任性平會時因為付出時間與精力協助調查案件並撰寫案件報告
> 學校給予的調查費用
> 若是前輩覺得不妥
> 請問如何解釋您向政大學生會所領取的行政費用?
> 既然信彰前輩在與瑞宏的"討論"中說到要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要求自我的行為
> 那麼在您擔任權利部部長的一年期間
> 想必也領取過行政費用
> 那麼是否這也是所謂的"不法利得"?
> 前輩何不把這些錢也都退還學生會
> 以身作則來昭示學生代表應有的高道德標準?
上面一段我不知道別人,
不過你問題都還沒答覆完,
就抓別人下水,這樣好像不太妥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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