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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請問可以幫忙申訴有關停車的事情嗎
發信站貓空行館 (Fri Apr 27 14:28: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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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Hilton同學您好:
違法認定部分警衛隊沿用:
國立政治大學汽車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違規停放車輛嚴重妨礙交通者,駐警隊得採取鎖車等必要措施,
所產生之費用,由違規者負擔。前項費用收取標準由總務處專案簽核校長核定公告之。
服務態度部份,我們會立即向總務長室溝通。
我留下我個人的手機0988225557,
希望您能與我直接見面或是提供您實質協助。
板上持續回文恐會造成您的不便。
第七屆學生會權利部長 陳青逸
※ 引述《ParisHilton (芭莉絲希爾頓是也)》之銘言:
> 那可以幫我申訴一下被鎖車的事情嗎
> 畢竟我 雖然違規依照管理辦法並不用鎖車
> 為何總務長可以隨隨便便更改規定呢
> 這樣我就要多花五百元去開鎖耶
> 我有打去總務長室申訴
> 是一個姓鍾的小姐接的
> 結果他們自己也講不出所以然
> 還叫我先交錢啦 之後再申訴
> 我跟他說明明規定就沒有說未依規定停放停車位要鎖
> 管理規則很清楚是要嚴重妨礙交通才會鎖車
> 我說我目前沒錢去交 而且我也不應該要交這五百元
> 他就說 沒錢的話你可以來跟我借之類的酸話
> 請學生會幫忙申訴一下 我看很多人的車都被鎖了
> 而且明明都在停車格內
> 也申訴一下辦事人員的態度
> ※ 引述《NCCUSA (第七屆學生會)》之銘言:
> > ParisHilton同學您好
> > 謝謝您點出了汽車族同學普遍的抱怨,
> > 山下確實是由於停車空間不足,
> > 學生的車輛才不得已規定停放於山上。
> > 不過,同學也應配合汽車停車辦法,
> > 不應逕自將車輛停於山下(辦法尚未進行異動前皆應守法),
> > 校方和學生代表們才有可能在理性的情況下協商,
> > 進而產生對學生有利的共識。
> > 我們會持續努力爭取山下停車空間的增加,
> > 其中也包括機車的部分,
> > 待全案更明朗化後將會立即公告給同學們知道。
> > 第七屆學生會權利部長 陳青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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