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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消息】7成政大人 進不了合作社
發信站貓空行館 (Tue Apr 24 14:52:4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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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聯合報
更新日期:2007/04/24 07:00
記者:記者陳嘉恩、校園特約記者曾雅玲、蔡永彬/台北報導
政大合作社遭檢舉對外營業涉及逃漏稅,上月中開始限制學生要入社後才能消費
,造成7成學生無法在合作社購物。學生批評合作社利用學校資源營業,卻只服務特定
族群,還拒絕降低入社費用,很不合理。
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盈餘不必繳稅,但服務對象僅限「社員」,否則視為一般
商店需要補繳稅款。政大學生會統計,合作社的學生社員約3500人,只占全校師生3成。
為了解決爭議,政大希望合作社能把入股金從100元降至10元,以擴大學生社員人數。
不過,上周合作社以法規問題為由拒絕,政大外交系教授李登科也被迫請辭合作社主席。
政大學生會權益部長陳青逸批評,合作社違法誤導大眾進入消費,等政府機關稽查
才開始依法行事,現在還拒絕調降入股金,造成師生購物極大不便。
他認為,學校若收回經營權另外發包廠商經營,稅務成本還是轉嫁回學生身上,
對學生不見得是好事,校方應幫忙解決合作社爭議。
但他透露,校方無法解決爭端,就連校長吳思華也只建議他鼓勵同學加入合作社
,介入管理層面。陳青逸認為,學生到學校不是來上班的,這項提議根本不可行。
有學生反映,其實合作社不會「抓那麼嚴」,只要說「忘了帶社員證」就可以順利
買到東西。陳青逸認為,規定時鬆時寬,顯示合作社長期規避政府法令。
政大主秘樓永堅指出,校方依法行政,目前還是要求合作社只對社員營業。政大
曾開過協商會,決議指出,若學生沒有參與合作社的需求,未來合作社將限縮服務對象
為「教職員工」。
不過內政部社會局合作事業輔導科提醒,依照學校設立合作社的精神與法規,政大
合作社若僅限教職員消費,禁止學生加入社員也屬違法,校方應尋求更妥善的方式解決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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