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roding (丁丁同學)
看板NCCULabor98
標題[認真] 100年補助青年赴海外實習計畫」公告
時間Mon Jan 17 12:55:0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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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roding (丁丁同學) 看板: NCCULabor99
標題: [認真] 100年補助青年赴海外實習計畫」公告
時間: Mon Jan 17 12:01:27 2011
壹、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青輔會)
貳、目的:為鼓勵國內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深入了解國際機構
運作方式及國際重要議題發展,培植國家未來國際
專業人才,提升青年及國家競爭力,特訂定本項計畫。
參、申請單位及實習青年資格:
一、申請單位:
(一)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
(二)國內各大專校院。
二、實習青年資格:
(一)18歲以上,30歲以下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
(二)申請海外國際機構、企業或大專校院實習機會獲准者。
(不包括大陸、港、澳地區)
肆、實習期間:需於100 年 6月1 日至 8月 31日間,完成至少
30天以上之實習,不得分段。
伍、補助項目:實習青年於國內直接往返實習國家經濟艙機票
費用、海外醫療保險費、生活費用等,每人最高
補助上限為新台幣 5萬元整,獲補助青年須自行
籌措獲補助額度之 20%以上經費
陸、申請流程:
一、 申請單位須填具申請表格及擬定實習計畫書等文件,雙
面印製裝訂成冊,各1 式 5份,相關文件如下:
(一)申請表(如附件 1)。
(二)實習計畫書:內容包括緣起、實習目的、前往實習國際
機構或企業介紹、實習時間、實習項目及內容、返國後
相關經驗運用及執行計畫、經費預算表等。
(三)語言能力證明。
(四)海外國際機構同意實習證明。
(五)民間團體應檢附政府立案證明之影本乙份。
請檢具公文連同以上資料函寄至青輔會「100台北市徐州路
5號 14樓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第四處第三科」收,
並於信封註明申請100年補助青年赴海外實習計畫
(另請將申請表 EMAIL至青輔會
[email protected]信箱)
二、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00 年 4月8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柒、審查作業:
一、審查方式:由青輔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
查,必要時將召開面試審查。審查及補助方式以實習青年個人
為原則,惟為求資源分配平均,同一申請單位最多補助2 名實
習青年。每名核定補助金額(A級5萬元、B級 3萬元、C級 1萬元)。
二、審查標準:依下列審查標準,決定獎助計畫及補助額度:
(一) 實習青年學經歷、外語能力、執行計畫能力、與個人生涯關
聯性、返國後發展潛力。(30%)
(二) 習計畫目的、完整性、重要性、可行性與前瞻性。(40%)
(三) 習機構特性:海外實習機構之國際聲譽、前瞻性與開創性,
提供之實習學生待遇、實習協助及相關輔導,以聯合國所屬相
關組織、國際非營利組織及跨國企業為優先。(30%)
捌、受補助之實習青年義務:
一、 出席青輔會舉辦行前培訓(預計 5月28日舉辦1 天,若未全程出
席則取消補助資格)、參加成果分享競賽(書面),若入選進入決賽
者需參加成果分享大會師。
二、 完成海外實習並於100年 9月 15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紙本、影音
資料光碟片及成果分享摘要表(附件2)共一式五份予青輔會,參
與成果分享競賽暨大會師。
成果報告書包含以下內容:
1. 3000字中文學習心得報告。
2. 1000字英文心得報告。
3. 影音資料光碟片:製作 4-5分鐘活動記錄短片或簡報,呈現海外
實習成果;另請將上述所有書面資料電子檔併附於光碟中。
以上資料上傳至青輔會 iYouth青少年國際資訊交流網之青年的故事
專區,以利經驗傳承及交流,促進共同分享機制。(青輔會將保留刊
登在非營利用途網站及文宣品之權利)
三、 可自行將活動成果加以宣傳(包括實體分享或媒體發布或以網路分
享等),並於發佈時知會本會,且需主動說明或註明參加「青輔會
補助青年海外實習計畫」。
四、 獲補助之青年應就海外實習相關之文件及成果報告(含圖文)等資
料,無償授權青輔會作為業務推動之用。 五、 全程參與實習,並
配合實習機構安排及遵守實習機構之規定,學習組織運作,參與執
行過程。期間不得無故擅自離開實習地點,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依
比例核減原定之補助款項。
玖、成果分享大會師
一、 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預計遴選 8-12 位實習青年進
入決賽,再於青年國際行動 ALL-IN-ONE 成果分享大會師中進行公
開口頭報告決賽,評選出績優二名與佳作二名,頒發獎金及表揚(績
優獎金 2萬元、佳作獎金 1萬元)。
二、 青年國際行動 ALL-IN-ONE 成果分享大會師預計於 10 月 16 日於公
開場所舉辦,開放青年參與。
壹拾、經費撥款及核銷:
一、 經費核撥及結案:受補助單位應於實習青年完成實習後1 個月內且
於 9月 15日前辦理結案。
(一) 至青輔會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完成註冊,並登錄實習
企劃書、成果報告書、媒體宣傳資料等內容。
(二) 檢具公文連同實習青年成果報告書(含影音資料光碟片、媒體宣
傳資料)、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 3)、領據(請註明單位統一編
號)及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函送青輔會申請經費核撥及
結案事宜。
二、 各受補助單為活動之原始憑證,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民間團體:補助經費之原始憑證請自行留存,以備青輔會或相
關單位查核。
(二) 大專校院:補助經費之原始憑證請分項整理黏貼,向學校會計
室辦理核銷,以備青輔會或相關單位查核。
(三) 逾期請款或變更實習計畫且事前未報經青輔會核可者,不予受理
壹拾壹、工作期程:
時間 工作項目 備註
計畫核定日起-4/8 開放青年申請海外實習補助 4/8前備函向青輔會提出申請
4/8-4/25 審查青年資料 同一申請單位最多補助2名實習青年
4月底前 公告錄取名單 於青輔會網站統一公告
5/28 行前培訓 青輔會統一辦理
6/1-8/31 海外實習 完成至少30天以上之實習,不得分段
9/15 結案 繳交成果報告及參加成果競賽
10/16 成果分享大會師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 獲補助青年應按申請之期程辦妥相關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逾期
視為放棄,並取消其補助資格。
二、 獲補助青年如有必要提前終止實習,或因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實習
時,應取得相關證明,轉請青輔會核可後,方得變更,青輔會並將
依比例核減原定之補助款項。
壹拾參、未盡事宜,青輔會得隨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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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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