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party (玩泥巴)
看板NCCULabor98
標題(公告)98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轉系相關事項
時間Wed May 12 12:39:18 2010
依據:依據本校學則第四十條之一規定辦理。
申請期間:6月1日至6月30日。
申請資格:碩士班學生於修業第二學年開始前,經原肄業所及
擬轉入所雙方主管同意申請轉所,並以一次為限。
一般研究所學生與在職專班學生不得互轉。
申請標準:參閱各系所修業規定。
備註:轉所相關訊息,請詳閱教務處首頁/註冊組/轉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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