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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時間Mon Apr 11 13:44:06 2005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在電子布告欄BBS站上宣洩自己的情緒是大學生
的家常便飯,各站的恨板或 grumble板的人氣總是
很旺。但宣洩情緒不得侵害他人隱私與名譽,否則
對方真要追查法律責任,也不是難事。
政大學生在 BBS上罵老師可能因此被記過,有網友
聲援,貼了「G板白色恐怖」表示不滿,認為那位
學生的文章沒有點出特定老師,是老師對號入座。
但也有網友認為網路原本就沒有言論免責權,學生
敢說,要有自負責任的心理準備。
台灣大學PTT站新聞部部長謝賢表示,表明「E
系林姓教授」能不能指涉特定老師,如果校內學生
已經耳聞此事,可能就會知道是在講誰,其次得看
學生張貼的內容是否出於惡意或虛構。
他說,網路的發洩言論最可能觸犯的是公然侮辱或
誹謗,BBS也算是「公開場合」,網友不能免責
;缺乏法律素養不僅是網友,而是目前社會的普遍
現象。
政大學務長周玲臺表示,貓空站 grumble版不是學
校的管轄範圍,學校不可能要求關掉這個版,但她
要提醒學生,在發洩的同時要注意不觸法,因為在
網路上針對某人罵三字經已經構成汙辱;現在的學
生應加強情緒管理,要以不侵害別人權益的前提來
處理情緒,不要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暢所欲
言。
有其他學校學務長認為,政大學生罵老師的起因是
用路人互不尊重,學生對阻礙交通不自覺,開車的
老師其實也不需要一下子就鳴喇叭,互相退讓一下
就好,結果簡單的公民道德問題,卻搞得學生記過
、上網罵老師,這件事雙方都應該已學到教訓。
【2005/04/11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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